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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交物业管理费有滞纳金吗

148****7932 | 2018-07-11 13:34:40

已有4个回答

  • 151****4479

    物业管理费是从房屋验收成功并可以交付使用的次月开始向业主收取.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我个人认为,房屋质量问题那应该找开发商,物业只是一个为业主服务的企业,并不是建造者,物业既然是服务企业,那他**终还是与业主站在一条线上.

    查看全文↓ 2018-07-11 13:35:16
  • 158****9695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一般都是业主跟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收取滞纳金,逾期时间及滞纳金比例都是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互相约定的。

    查看全文↓ 2018-07-11 13:35:10
  • 144****3047

    你好,物业管理费滞纳金在您的购房合同里面会有相应约定,当您在约定的时间以内未缴纳时就会产生滞纳金,这个和水电费等是一个道理。但一般来说,考虑到和业主之间相处的关系,除非个别特殊情况,比如恶意欠费等等,物业公司是不会收取的。
    所以,滞纳金,只要你的购房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里面有约定,就是合法存在的。

    查看全文↓ 2018-07-11 13:35:01
  • 142****2012

    我只知道晚交水电费会有滞纳金,物业还真不知道啊!现在怎么什么理由都能要点钱呢,让不让老百姓活了。生活真是不容易啊。。。

    查看全文↓ 2018-07-11 13:34:53

相关问题

  • 物业有问题你们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维权,你们拖欠物业费,物业可以要求你们承担违约金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企业、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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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合理的,现在住户水电费都是可以自己去交的 而且也可以去银行开通代缴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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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企业、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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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实践中,我们摸索的滞纳金计算方法有两种,可选择应用: 一、为了运算方便,我们可把日滞纳金化成月滞纳金,即千分之三乘30天得0.003×30=0.09。由于会费是每月付的,这就是一个连续而且动态的算法,看似麻烦,其实是有规律的,在数学上这是典型的等差数列。等差数列的前N项和的公式是Sn=N(A1 An)/2,这里的Sn是应付的滞纳金数,N是欠费的月份数,A1是欠费的起始月份的滞纳金数,An是欠费的**后月份的滞纳金数,A1=0.09NF,An=0.09F,这里的F是应付费用,代入公式得Sn=N(0.09NF 0.09F)/2,化简得出Sn= 0.045FN(N 1)。实际情况滞纳天数可能超过足月,为使超过天数也计算进去,此公式可相应完善成为:Sn= 0.045FN(N 1) 0.003F(N 1)×T,T为足月后另外还超出的天数。公式关键是N的选定,由于公式是由数列推导出来的,所以取N数必须要符合数列条件,即所取N娄必须是按足月来计算。举个例子,如一个住户管理费是48元,欠费是1998年4月开始,假设欠费住户的交纳期为1999年1月19日,则N应取8,如取9就错了,因为1998年12月的滞纳金还未满一个月。该户滞纳金计算方法为:0.0045×48×8(8 1) 0.003×48(8 1)×19=180.14元。如果有人对N的选定感到麻烦,也可把N选为欠费月数,则公式可改为:0.045FN(N-1) 0.003FNT,对以上欠费户N选为9,应付滞纳金为:0.045×48×9(9-1) 0.003×48×9×19=180.14元。另外,如果欠费期间遇到管理费调整,那么可把调整管理费后的增加的部分用此公式计算出数字后再加上原计算出的数字即可。二、滞纳金S=KN×0.003×T,即滞纳金S=月管理费(K)×欠费月数(N)×0.003(系数)×月欠费的平均日长度(T)。上式既直观,且运算简便,开票据时,我们能充分保留原始数据,使业户一看就懂,同时又了解,T的确定也极其方便,若某户连续欠费N月于A日结清(每月按30天计算),那么T=(N-1)/2×30 A天。为了运算的便利,我们又可以知道滞纳金S=KN×0.003×[(N-1)/2×30 A],A为结算当月日期数。例某户管理费80元/月,1998年8月起欠至1999年元月10日结算,滞纳金S= 80×5×0.003×[(5-1)/2×30 10]=84元,在开滞纳金票据的时,T的运算应省略,即在发票收款项目栏内写明的80×5×0.003×70即可。同理,若欠费中途调整,上面公式同样适用,管理费差价为正滞纳金取加,负则取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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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简单,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执行,一般为千分之三,没有约定的可按银行同期利息计算。 首先你要知道滞纳金的起始日是什么时候,在这之前你欠了多少钱?比如说你欠3000元物业费,按照合同约定,超过XX天就要收滞纳金,至今你已经超时50天,那么你的滞纳金就是3000×0.003×50=450元。在我们这物业公司收取滞纳金一般是总费用的千分之三,即本月总欠费用100元的下月就要收100.3元,再下月就是100.2001元,是累加上去再千分之三的。欠一个月=欠费数+欠费数X0.003欠两个月=(上月欠费数+欠费数X0.003+本月欠费数)X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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