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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可以给子女吗

152****5120 | 2018-07-11 14:47:56

已有3个回答

  • 146****717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继承人的自有财产才能被继承。城镇廉租房的住房性质属于公房,故租房人不对其拥有房屋产权,所以廉租房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且从《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来看,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低收入家庭,每年都须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所以租住廉租房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当条件不符合规定时承租人应退出廉租房。综上,廉租房是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
      但是,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经复核,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推举新的租赁人与房屋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家庭无共同申请人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因此,按照你的描述,只要你一家三口现在仍然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就可推举你作为新的租赁人与相关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7-11 14:49:08
  • 133****8780

    不能,按规定必须符合廉租房条件规定的才可以申请享受廉租房,并且规定不能买卖或过户。所以不能转给子女。

    查看全文↓ 2018-07-11 14:48:36
  • 152****5256

    廉租房是以谁的名字租来的,转给子女住是可以但是那个房子名字的人要在 不然别人会开赶的

    查看全文↓ 2018-07-11 14:48:20

相关问题

  • 不可以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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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一家人一起住前提是孩子没有成婚如果是已经结婚了那父母不愿意孩子是不能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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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住。前提是不被举报,因为你问这个问题那么必然你的经济条件要优于廉租房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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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租住廉租房是会审核到子女的,对于政府提供的廉租房,考核的标准是一整个家庭,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是国家对于贫困居民的惠民政策,是要落实在真的困难的人身上的,廉租房一般是一年一签。一年后,有关部门会审核的,只要你是满足廉租房的经济条件,就可以一直住的。如果在居住的过程中,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并腾出廉租房,让其符合条件的人居住。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长期空置,违规转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应收回廉租房。

  • 一般的廉租房是以一个较低的价格水平出租给特定对象,所以叫做廉租房,另外一种是出售的是叫做经济适用房,又由于是政策性质的租赁,没有产权,所以不能过户。廉租房是出租房,所以只有居住权廉租房是政府给予收入低下并且住房困难群体的一种住房福利,是具有政策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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