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户口户籍 >详情

户口迁出村征地补偿费有享受权吗

135****4677 | 2018-07-11 22:28:07

已有5个回答

  • 135****6375

    能得到安置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按上述条款规定,虽然户口迁走了,但土地的承包权还是你的,所以该土地被征用,其安置补偿仍然归你。

    查看全文↓ 2018-07-11 22:29:18
  • 156****1292

    此前承包的土地继续享有使用权,在重新一轮土地承包确权中,将失去新的承包经营权。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查看全文↓ 2018-07-11 22:29:07
  • 157****3991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其实是分两个层次。第一,征地方补偿村集体;第二,村民自治组织协商补偿款分配方案。对于户口已经迁出的(比如出嫁女、大学生等),或者人不在本村而户口在本村的,是否分发补偿款,是由村集体组织成员集体协商决定的,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各地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出现过各种各样的分配方案,一般是以户口为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对户口迁出的、户口未动而人不在本村的、甚至是个别未出生或已死亡的等各种具体情况,制定出不同的分配方案。
    对于你这种情况,只要村集体组织成员通过相关程序(比如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分发,你就可以获得补偿款。

    查看全文↓ 2018-07-11 22:28:48
  • 133****2093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是针对本村村民的补偿,户籍迁出之后不再享有补偿。

    查看全文↓ 2018-07-11 22:28:36
  • 152****5063

    从法律上讲,只要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娘家村的村民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有娘家征地补偿分配资格,而只能要求享有婆家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查看全文↓ 2018-07-11 22:28:20

相关问题

  • 有权继承,继承权不问户口在什么地方,只要她是合法继承人,且没有主动放弃继承权,应该会有继承权的。————律师为您解答,希望能够帮到您!

    全部3个回答>
  • 以家庭承包责任制并且已确权确证的耕地被告依法征收征用,其土地补偿费那些未被征地的农户有权利分这笔钱吗?这次成蒲铁路征用我组20户农户的承包土,征地补偿费说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全组共70户农户,说是如果得到了2/3以上的农户说分就分,2/3以上的农户说不分就不分,如果这样的话,对于被征地的农户合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规定,农户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农户有获得征地补偿费的权利。国发(2004)28号文规定:征地补偿费主要分配给被征地的农户。川府发(2005)15号文件也规定征地补偿费主要分配给被征地的农户,如果是全征全转的,经2/3以上的村民同意,将补偿费分配给被征地农户;部分被征用的,土地补偿费补偿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按主要分配给被征地农的原则合理进行分配,但我们所在的村、镇干部不按这样的政策进行处理,导致我们邛崃市临邛镇金鹅村五组的征地补偿费两年多了还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被征地的村民和未被征地的村民为此事进行长期的不和,也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请问律师先生,这事该怎样才能处理好,未被征地的农户是否属于无理取闹

    全部3个回答>
  • 这个肯定是要赔付的啊

    全部2个回答>
  • 需要结合具体的拆迁补偿政策分析。

    全部3个回答>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