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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大修如何申请维修基金

132****1958 | 2018-07-12 18:36:56

已有3个回答

  • 136****7322

     顶层房顶属于住宅共用部位,一旦房顶漏雨,业主可以申请动用维修资金。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根据《办法》规定,如果住宅共用部位保修期满发生漏雨,由物业公司出面申请维修资金,但需要“双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方可,也就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才可以。这是申请维修资金的基本条件之一。
      对于没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则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一般情况下,房子漏雨的业主可以找辖区居委会牵头,按程序申请维修资金。

    查看全文↓ 2018-07-12 18:38:23
  • 155****9878

    申请使用维修基金需要2/3以上的业主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申请维修基金的主体:
    小区有业委会的,业委会是第一申请人;无业委会、有物业的,物业是第一申请人;两者都没有的,3人以上的居民代表可申请。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2.《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3.《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结果》;

    4.《公示证明》;

    5.《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预算咨询报告》;

    6.《招标或比选确定施工单位结果证明》;
    7.申请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查看全文↓ 2018-07-12 18:38:17
  • 132****7925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8-07-12 18:37:48

相关问题

  •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分和设施在损坏之后的维修与更换。房屋主体报过内外城中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分包括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备有上下管道、电梯、消防、车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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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是必须要经过每位业主的同意!

    全部3个回答>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1]第二十二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全部3个回答>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如果有详细的证据可以到相关部门举报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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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房屋维修基金的流程:1、需要由物业管理公司或者是小区内的业主提出使用的建议,并且制定出实施的方案。2、在申请使用维修基金的时候,需要小区内业主的同意,至少要占总业主人数2/3以上的业主,通过之后才能够继续办理。3、审核通过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业主来组织实施维修基金使用方案。4、凭借着相关的资料以及使用方案,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5、在实施结束并且通过验收之后,会由专门到银行把维修基金划拨到指定的账户当中。在申请住房维修基金的过程当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参与表决的人数,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而且进行维修的方案也要经过公示,使用住房维修基金是先进行维修后进行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