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什么人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

151****1183 | 2018-07-13 15:26:39

已有3个回答

  • 133****5789

    户口在征地所在农村的非城市户口人员均可以享受。

    查看全文↓ 2018-07-13 16:28:33
  • 141****9575


    对于征地安置补偿费用的再分配,属村民自治范围,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来决议。如对该决议不服,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由法院来裁决,首先应确认该享受村民利益的人是否具有村民的资格身份,而对于死亡的人,已不为民事主体,一般不具有享受分配利益的资格,除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另有决议。

    查看全文↓ 2018-07-13 16:28:17
  • 131****9470

    1、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常住户口。

    ② 是否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

    ③ 是否与其他村民之间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

    ④ 是否享有了应有的权利和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如参加村民大会行使表决权,参加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益性劳动。

    2、除了满足以上的成员享有征地补偿外,以下特殊人群也可以:

    ① 对于出嫁女及其子女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情形: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0条:“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因此,对出嫁女及其子女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土地征收补偿,应予以支持。

    ② 对于农村入赘女婿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情形:

    作为村民自治的产物,村规民约效力的发生必须以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不损害公民基本权利为前提,否则就是对村民自治权力的滥用。而对于入赘男子和其子女不能享有土地承包及收益权的规定,恰恰违反了《宪法》、《婚姻法》和《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③ 对于镇办企业单位退养人员回到本村或全家迁回老家居住且户口也迁**村的人员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情形:

    由于一些特殊情况,这些“回迁”人员既没有退休养老金,也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的“低保”和“社保”,其基本生活没有保障。而依据《土地承包法》的立法宗旨精神和有关的政策规定,土地是村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生活保障,按户口属地原则,他们应享有户口所在村的土地承包权和土地补偿分配权,来作为他们的的基本生活保障。

    ④ 对于新生儿和死亡人员的家属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情形: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灭于死亡,新生儿从出生开始就是该村的一份子,就应该与其他村民享有同等的民事权利和待遇,在分配时婴儿已出生就应该分给。而村民在分配时已死亡,民事权利也随之灭失,如家属要求死亡人员继续享有民事权利和村民待遇,就有违反法律规定,不应分给征地款。

    查看全文↓ 2018-07-13 16:23:38

相关问题

  •  除了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人都没有资格分配村里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全部3个回答>
  • 1、户口就在农村,有名下的土地就可以享受土地征用补偿。  2、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3、补偿计算公式: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全部3个回答>
  • ?一、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什么人? 新《条例》明确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因为使用人即承租人相对房屋出租人而言,是以支付租金而得到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而房屋的收益、处分权利仍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因此,新《条例》将租赁房屋的补偿主体确定为房屋所有权人。但房屋拆迁同时也会给承租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不便,因此,要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 原《条例》关于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对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的原则,是在公有房屋为主体的情况下规定的,实践中因拆迁人不征求房屋所有人的意见,直接与房屋使用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一些城市实行的货币安置,将大部分补偿资金支付给房屋使用人,致使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引起房屋所有人诸多不满。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房屋产权结构已从公房为主体转变为个人拥有住房为主体。而房屋的租赁关系是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在拆迁过程中是从属的法律关系,它的调整应当依据相关的民事法律,在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进行调整,而不应当由拆迁人在损害房屋所有人利益、未经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前提下自作主张调整。这是新修订的《条例》将被拆迁人定义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同时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的背景。 二、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 新《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三、货币补偿的标准怎样定? 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原《条例》过多地考虑了“人”的因素,造成拆除同一标的物,因居住人口不一,而补偿标准不一,导致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之前大量迁入户口,加重了拆迁人的负担,也加重了投资成本,增加了旧城改造的难度。而新《条例》把补偿安置与户口分离,淡化人口因素,以房屋价值作为补偿安置的标准,既符合法理要求,也便于操作。 四、产权调换是怎么回事? 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五、产权调换如何结算差价? 新《条例》明确按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结算,实质上是结算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与调换房屋市场价的差价,多退少补。相当于先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其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 六、被拆迁人可否选择补偿方式? 新《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是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附属物不具备独立使用性质,产权调换后无法独立使用。另外,附属物属于特定建筑,不同建筑对附属物的要求也不相同。二是解除不了租赁关系,意味着租赁双方不能就补偿金额的分配比例达成一致意见,拆迁人没有义务也很难就补偿金额给房屋所有人与使用人划定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货币补偿,要么侵害出租人利益,要么侵害承租人的利益。另外,允许被拆迁人选择,被拆迁人为了早日解除已经存在的租赁关系,选择货币补偿,这样可能会出现因拆迁使原承租户失去了居住空间,也违背了不能因为拆迁而使原存在于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强制解除的原则

    全部3个回答>
  • 能得到安置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按上述条款规定,虽然户口迁走了,但土地的承包权还是你的,所以该土地被征用,其安置补偿仍然归你。

    全部5个回答>
  • 关于征地方面的政策各地区有所不同 如果是以人口数为补偿 则是按家庭为单位的户口本上的成员数计算 如果在政策订之前结婚并在男方上了户口 并且男方的户口在农村 也在其父母的户口簿下 且政策出台后规定是按照人口数补偿的 那你也能按照政策补偿 有否必要提前结婚得看你自己的想法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