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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怎么算?

131****3119 | 2018-07-13 15:29:20

已有3个回答

  • 147****9657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如果有可能,在结婚前还完贷款**好。 针对问题补充:没有区别,其中仍然有你的份额,处理同前,只是可以夫妻分割的份额不同而已。

    查看全文↓ 2018-07-13 15:30:16
  • 134****2730

    婚后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算;按婚内投入的比例计 算。。。因为 在 婚内投入的资金购房产,不管是任何一方的都是属共有财产 。如果在婚内投入的资金界限分割。比如:婚前投入了50万,这50万就共有的,每方25万分割。如果是属按揭房,在分割后,离婚后房产归谁,就由谁去还贷了。

    查看全文↓ 2018-07-13 15:29:53
  • 136****0283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1.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
    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
    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8.
    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9.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总结:房屋产权归属婚前个人,婚后的还款属于共同财产,公积金、增值部分也算共同财产,房产归属人要给予另一方补偿,协商处理。

    查看全文↓ 2018-07-13 15:29:38

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平等分割。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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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分割方式如下:①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婚后一方还贷,房产归婚前贷款一方所有。另一方不分割。②婚前以夫妻名义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则法院依法分割。结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看,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之后在银行贷款,婚后共同财产还贷,而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后该不动产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协商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没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和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后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 那要看婚前是谁买的,房产证是是谁的名字,如果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属于共有产权,离婚的时候一人一半;如果婚前是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按照新婚姻法属于个人房产,离婚不分割;如果另一个人也一起还了贷款,只会将你付的贷款额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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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第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第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对共同还贷款项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怎么计算?目前比较倾向的做法是:在明确**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得出另一方补偿的数额。附:《**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全部4个回答>
  •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协商如何分割房子,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属于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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