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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申请廉租房

156****6700 | 2018-07-13 17:49:10

已有3个回答

  • 137****3783

    申请家庭带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办初审证明材料合格后发申请表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证明材料;┌——无单位申请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审签意见街道办事处:社区对住户进行住地公示└——有单位申请者:单位人事劳资、房管处(科)审核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市住保中心廉租办审核合格登记;↓市住保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联席会议核实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登报公示;↓ 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籍证明(成员卡、登记卡)
    (3)、婚姻证明
    (4)、房产证明(户口所在地房产证明、单位住房情况证明)
    (5)、城市**低生活保障金领取情况证明(或家庭收入证明)
    (6)、家庭成员之间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须知经《成都日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廉租住户,按以下程序签订补贴协议:
    1、工作人员查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后,告知其租金补贴金额。
    2、为改善享受租金补贴家庭住房条件,申请人可以到已在我中心现场办公的金丰易居、精至诚房屋中介公司或其他房地产中介公司租房。可以租赁私房或者公房居住,租住农房也可以,其租赁不同房屋的手续按照下列条款出据手续或证明:
    (1)房屋出租方为私房者,由房东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所在辖区开据的出租房屋证明或者两套房产证明(证明可出租房屋1套供他人居住)来办理;
    (2)房屋出租方为单位,由经办人带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来办理;
    (3)房屋出租方为中介公司,经办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和公章来办理(出租的那套房屋,房主的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要带)。
    (4)房屋出租方为农房者,由房东带房屋所有权证、所在辖区开据的出租房屋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5)租房时间需1年以上,不能租即将拆迁的房屋
    (6)亲属的房屋不能租赁。
    3、经工作人员查验出租方和申请人有关证件、证明后,由出租方和申请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审查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4、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建设银行二支行后子门分理处开“活期”帐户,市住房保障中心按季度向申请人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5、以上租房工作完毕后,由申请人与市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查看全文↓ 2018-07-13 17:50:04
  • 156****5991

    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步骤如下:

      一、城镇居民廉租房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2、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军烈属证、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验原件)

      二、城镇居民廉租房的具体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于每年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工作站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社区工作站应当签署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自有私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民政部门。

      4、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5、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购租政策性住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

      6、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拥有商品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7、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交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轮候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者公示异议成立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或其他居民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8、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书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看房、选房;选房后,由其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该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实物配租合同,凭身份证和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月收取租金。

    查看全文↓ 2018-07-13 17:49:46
  • 146****3305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697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淘房卡专家提示你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市内六区每户每月**低补550元。
    至于申请方法:申请廉租房补贴金的市民可带身份证,户口薄(含成员卡,登记卡),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含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查看全文↓ 2018-07-13 17:49:28

相关问题

  • 申请廉租房要求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的常住人口,而且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并且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过当地房管部门确认没有其他住房的。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在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并且具有支付租金的能力,而且符合政府规定的因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总的来说,不论是公租房还是廉租房申请人都是只具备使用权,居住权,而并没有对房子的所有权,通俗的说也就是你可以在里面居住70年或者是时间更长,但是房子没有房本,没有产权,你不可以进行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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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廉租房要求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的常住人口,而且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并且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过当地房管部门确认没有其他住房的。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在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并且具有支付租金的能力,而且符合政府规定的因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总的来说,不论是公租房还是廉租房申请人都是只具备使用权,居住权,而并没有对房子的所有权,通俗的说也就是你可以在里面居住70年或者是时间更长,但是房子没有房本,没有产权,你不可以进行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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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廉租房申请材料: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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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廉租房的办理流程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二、申请廉租房所需材料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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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核定表》按统一格式印制,见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第十一条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五)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六)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第十二条 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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