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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限购政策如何处理 

153****4614 | 2018-07-13 20:49:41

已有3个回答

  • 151****8550

    对这种情况共有两个解决办法:

    1、先卖后买。若是在户籍所在地,夫妇二人只需要卖掉一方的房产就可购买。若是非户籍所在地,需要将两套房产都卖掉,变成无房家庭;另外,还要求其中一方具有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持续缴纳时间按各市规定计算)。

    2、将房产赠与父母再买房。如果购房者有足够的资金或者其他原因,不愿先卖再买,可以将夫妻双方中一方名下的房产赠与其父母。这样可以省下很多过户费用,也可以满足购房需求。但是要注意父母是不是有买房资格。若是在非户籍所在地,那么就要求其父母也有异地购方资格,并且,夫妻要在连续时间内缴纳社保。

    违反“限购令”签订的购房合同如何处理?

    若购房合同是在“限购令”颁布前签订的,则“限购令”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可解除合同,并且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已经支付购房款的,卖方应退还款项。若购房合同是在“限购令”颁布后签订的,合同双方又都是“明知故犯”,则合同无效,不能履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合同方,还将面临行政法规的处罚。若卖方不知情,买方未说明自己已属于限购人群,则买方还很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7-13 20:54:40
  • 131****4830

    全国各大中城市纷纷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便是对住房进行“限购”。包括广州、北京、上海等地也已经出台了相关的限购政策细则。买卖双方违反“限购令”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办理房地产登记,也就是拿不到房产证,这时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该如何处理呢?
    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根据其签订时间的不同其效力也有所区别:1、若购房合同是在“限购令”颁布前签订的,但政策出台时仍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购房合同有效,但由于限购令的颁布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这在我国合同法上成为“情势变更”,合同双方可解除合同,并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买方已经支付购房款的,卖方应退还款项。2、若购房合同是在“限购令”颁布后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对于第二种情形的“无效合同”应该如何处理,谭国杰律师建议应当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买卖双方都明知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则合同依法无效,双方均无权要求对方赔偿;若卖方不知情,买方未说明自己已属于限购人群,则买方还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对由中介公司促成的房产交易,如果中介方明知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或并未尽到审查的义务,则应当退还中介费。

    查看全文↓ 2018-07-13 20:54:20
  • 151****0644

    对限购令法律属性的认识,有“政策说”和“行政命令说”。从制定机关、发文文号、发文对象上来看,无论是中央限购令还是地方限购令都不具备法律法规的属性,均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性法律文件,限购令的制发与执行均属于抽象性行政行为,只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即对商品房买卖有关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其不能作为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民事法律纠纷的依据。
    限购令既然不具备法律法规的属性,因此违反限购令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不可能无效。
    “合同的效力”与“合同的履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以所签订合同是否能够履行来判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对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只要签约主体合法,买卖标的有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就依法产生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 2018-07-13 20: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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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的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的合同丢失了,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 一、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二、行政或司法强制(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二)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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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政策的规范与否,是会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的利益的,**近出台了2017征地拆迁政策,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和热议,那么,大家知道2017征地拆迁政策都包含哪些条款吗?和以前的规定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呢?下面请路永强律师为大家讲解下。一、2017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搜索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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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收到用于拆迁的专项资金,可以先计入专项应付款,项目结束后再处理。2、为准备拆迁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开发项目科目中单独设置明细科目(项目),以及发生的拆迁费用,单独核算,便于以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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