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婚姻房产 >详情

夫妻离婚房子需要公证吗?

144****7513 | 2018-07-14 01:23:39

已有3个回答

  • 135****8023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规定,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查看全文↓ 2018-07-14 01:24:49
  • 145****1796

    离婚后房产公证解决方法:
    离婚后没有必要进行房产公证。‍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查看全文↓ 2018-07-14 01:24:17
  • 135****8730

    经夫妻双方协同一致做出的不违背法律的协议,即使不公证也是有效,是有法律效力的。
    当然,当事人若是觉得有需要,预防纠纷,协议也可以申请公证。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查看全文↓ 2018-07-14 01:24:12

相关问题

  • 答:是的,夫妻房产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夫妻赠与房产协议是一种实施夫妻间财产分割的法律文书,在此文书中,一方可以将自己的房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赠与另一方,以此来解决夫妻间财产分割问题。为了让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夫妻房产赠与协议需要由公证机构公证。

    全部3个回答>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包括财产分割)是双方自愿平等达成的合法协议,一般没有特殊情形,就是有效的协议,不需要另行公证。但是如果双方愿意公证,加强它的强制力,也是可以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买卖是用房产证作交易,如果你拥有房产权,可以买卖。同时夫妻的另一方有权对你提起控告。

    全部3个回答>
  • 1.需要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才能办理过户,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哪是要有你们双方的各种证明材料才给办的,所以,有了公证才可办理过户,要不没人敢信你。2.北京当然可以公证。3.公证后,如果两个人都回老家去办理过户手续,哪当然更好,如果,是一人,应该也问题不大,不过**好能让女方出个委托书。4.手续: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协议草稿,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等,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流程: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全部3个回答>
  • 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不需要公证,当事人要求公证的法律不禁止。**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