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国有土地使用权各类应如何出让

157****6669 | 2018-07-14 17:47:41

已有5个回答

  • 134****7920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土地出让收入由四部分收入组成:
    1、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价款;
    2、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价款;
    3、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补偿性收入;
    4、国有土地出租等其他配置方式取得的土地价款。
    二、相关管理办法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
    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12月31日 财综[2006]68号)

    查看全文↓ 2018-07-14 17:50:06
  • 134****2904

    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三)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四)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五)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查看全文↓ 2018-07-14 17:49:25
  • 132****3421

    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

    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拟申请办理出让手续的,应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持下列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 申请书;

    (2)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

    (3)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4) 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 改变用途的应当提交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使用是有期限的,其专业性也较强,因此在出让过程中出让方和受让方须注意相关事项,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

    一、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

    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

    二、土地出让须符合政府规划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会出现出让行为因违反政策无效等情形。

    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

    对于商业、旅游、娱乐、住宅及工业用地依法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他性质用地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签订形式

    1、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出让合同应该包括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出让年限、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动工及竣工时间、支付出让金的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条款内容须清晰、具体。同时,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

    五、出让价格

    1、注意无论是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土地还是协议出让的土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类用地的**低价标准,否则就属于违背行政法规禁止规定的无效条款。

    2、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类用地的**低价标准,出让方或者受让方可以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出让金,受让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让方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过错承担责任。

    六、合同公证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业性较强,为了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合同条款,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对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签订合同的双方代表是否具备合法资格等进行公证。

    七、注意收回土地条件和时限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明确规定收回土地的条件,即使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收回土地的条件,政府仍然可以依据法定条件收回闲置土地。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①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②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③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因此,受让方应注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时间,避免因自身原因延期开工造成土地闲置,达到收回土地的法定条件,导致政府无偿收回土地行为的发生。

    查看全文↓ 2018-07-14 17:48:50
  • 151****898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里的法律。

    查看全文↓ 2018-07-14 17:48:22
  • 152****0388

    一、挂牌公告发布

    挂牌公告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日发布,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的时间、地点等;

    二、竞买人提交申请文件

    竞买人向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申请购买挂牌文件;

    三、竞买人勘察现场

    竞买人勘察现场,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负责解答有关土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四、竞买人报名

    竞买人按挂牌公告的规定持有关资料向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报名;

    五、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人向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经审核确定其竞买资格,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领取竞买报价单;

    六、组织挂牌活动

    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挂牌活动。挂牌活动应当由土地招标挂牌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并邀请泾县公证处到现场进行监督公证。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七、竞买人报价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填写报价单报价。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竞买申请人报价低于挂牌起始价的;

    5、竞买申请人报价低于当前**高报价的;

    6、竞买申请人报价不符合增加幅度要求的;

    7、竞买申请人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八、确认报价

    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九、挂牌截止

    1、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查阅。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挂牌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现场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2、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后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⑴ 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该报价者为竞得人;

    ⑵ 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且**高出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⑶ 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查看全文↓ 2018-07-14 17:48:05

相关问题

  • 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全部2个回答>
  • 【章名】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五条 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

    全部8个回答>
  •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地价款,从而设立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即可以依法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可以出租土地,可以设置抵押权。与这种土地使用权相适应,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合法房屋和其他构筑物,也可以转让、出租或设置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发展权。出让国有土地的用途未经原批准部门同意,不得改变。经批准改变用途的,还须相应调整土地出让金。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 1、 拍卖出让。 这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委托的拍卖人, 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有意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通过出让方叫价和受让方应价的多次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 这种公开选择用地者的出让方式,可以提高出让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的公平竞争,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这种方式要求市场环境和出让宗地的条件较高,在国外较为普遍,但目前在我国应用不多。主要是由我国现行土地使用政策不规范、用地者取得土地渠道较多、地价压得相对较低等因素所致。 2、 招标出让。 这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向多方土地使用者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竞标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招标小组通过对标书的评判,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方式。招标一般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招标出让方式有限地引进了竞争机制,竞投各方的互相不知道底细的情况下,为了获得土地使用权。均会报出自己能承受的**高价格和**为杰出的设计方案。政府不得可以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通过选择用地者及其设计方案,可以**大限度地实现政府的土地利用意图。中标者不一定是出价**高的,但一般会是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大的土地使用者。 招标方式一般适用于区域面积大、开发要求高或者将来受城市发展规划严格制约的大型或关键性项目用地。 3、 协议出让。 这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其基本过程是土地使用者向土地使用权出让方索取地块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包括土地开发建设方案、出让金额数及付款方式等内容的文件,出让方收到上述有关文件后,经过进一步协商,达成土地出让协议。 这种出让方式一般适用于高科技项目用地、普通住宅用地、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和市政公用设施等非盈利性的用地及政府批准的其他用地。在有偿用地初期,市场、投资等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出让多采用协议方式。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基本以协议出让为主。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就是指政府是把某一块土地拿出来拍卖,谁出的价高就卖给谁。应缴纳的税费有两种:契税,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印花税:土地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出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全部3个回答>
  •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途径有:出让、划拨、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