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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如何退

141****1360 | 2018-07-14 17:58:40

已有4个回答

  • 131****4341

    户籍为外省市的职工离职后销户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的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及密码到你公司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PS:你说你公司把你的医保卡给收了?这是你自己的东西,里面的钱可以提现的,为什么要给公司呢?能要就给要回来吧,不过你要回来里面也没有钱了

    查看全文↓ 2018-07-14 18:01:05
  • 137****8173

    具体提取推荐如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8-07-14 18:00:48
  • 144****2393

    你好!你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谢谢!交给工作人员,户口本原本(原籍证明),身份证两个(旧的身份证看不出我本人,怕误会就麻烦了,索性就给了新酒两本!)公司给的公积金的资料,还有公司的有关离职证明!一会就办好了,把钱转到了 建设银行,1246+3.24利息=1249.24,这点钱 银行还把我存了一年,晕!无所谓了。 接下来,也没什么好做的,就坐车回临海了! PS:退住房公积金 ,一:要公司办“停办”手续(要不取不出的!) 二:公司给的取公积金资料,三、离职证明 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张 五、户口本原件 (原籍证明)

    查看全文↓ 2018-07-14 18:00:36
  • 157****8535

    住房公积金转移须知

    一、本市同行转移、本市跨行转移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

    二、本市跨“中心”转移或转县(市)各管理部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省直、煤炭、铁路或各县(市)管理部等缴存的职工,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新单位的公积金账号、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结息转移手续。有关材料留存市管理中心备查。

    三、批量转移业务

    市属单位因撤并、重组,需批量或全员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单位,由单位经办提供本单位撤并、重组的依据,以及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报告,填写批量转移清单,经市管理中心审批后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四、转入代管户业务

    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代管户”内统一管理的,单位应向管理中心报备后,提供单位职工个人身份证和个人账号,填写“转移凭证”经原单位盖章后到管理中心盖章(盖代管户章),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该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

    1、转出单位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将职工账户予以“封存”;

    2、转入单位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该职工;

    3、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4、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

    查看全文↓ 2018-07-14 17:59:38

相关问题

  • 一、我离职之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可以全额取.盖上你在所服务单位的公章,证明,你离职.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写相关支取公积金表格,凭审核表格以及证明公章和公积金存折本,可以领取.二、如果我离职后到另一省份去工作,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答:原公积金在原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取出来.另一省如果你所在服务单位有此项内容,重新纳入现在所在服务地,公积中心.可以重新开户.公积金帐本.三、如果我在A省买了房子,但是在B省交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答:目前,暂时不能异地划入取出.只有在B省取出公积金,但不能在目前,以B省交了公积金,而在A省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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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不退,可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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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2、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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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退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证件(1)必须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购买二手楼,另需:《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3)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另需:《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建造自住住房的,另需: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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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退的,当然这里的“退”指的是提取出来。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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