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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使用股东的房产,需要交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

143****6112 | 2018-07-15 09:07:29

已有5个回答

  • 155****6321


    甲企业将自有的部分厂房无偿提供给该企业老板兄弟的乙企业使用。该房产原值550万元,房产税按原值的30%扣除;土地使用面积3000平方米,当地土地使用税税额每平方米5元。该厂房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哪家企业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查看全文↓ 2018-07-15 09:08:35
  • 135****1553

    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所以税局让你们代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但税款不得在税前扣

    查看全文↓ 2018-07-15 09:08:24
  • 138****8012

    按照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用于经营的房屋,应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有偿使用房屋按照租金收入12%缴纳房产税,个人住房出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房产税减按4%征收。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出租住房税收政策的通知》渝地税发〔2008〕181号,个人出租住房(住宅)的综合征收率为5.7%,包括营业税1.5%,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附加0.2%。无偿使用房屋应由使用人缴纳房产税。以上答复供参考,谢谢!

    查看全文↓ 2018-07-15 09:08:13
  • 141****6512

    根据有关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政策的规定,常驻代表机构无偿使用其股东(或其总公司)的房产作办公地址,需要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计算房产租金作为经费支出换算收入缴纳营业税。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查看全文↓ 2018-07-15 09:08:05
  • 151****8518

    您好!根据财税[2009]128号文件规定: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根据《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问题的通告》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市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1)对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2)对拥有土地使用权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出租(含出租房屋占用的土地)的,其出租人为纳税义务人;
    (4)对无偿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土地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5)对土地使用权出典的,其承典人为纳税义务人。
    因此,企业无偿使用股东的房产,需按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并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文↓ 2018-07-15 09:07:55

相关问题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 企业无偿借用他人的房产作为办公场所可视同自用房产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根据以上税法规定,免费借用别的单位的办公场所,按照个人房产作经营自用需要征收房产税,按房产余值计算房产税。 无偿借用他人房产,应按该部分房产原值扣除25%后的余值(外资企业或外籍个人按房产净值)的1.2%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该房产的占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地段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 你单位无偿借用他人房产,房产税视同自有房产申报缴交,应由房产所有人自行申报缴纳或由使用人代为报缴。 公司向他人承租或借用的办公场所应进行税源登记。对用于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3,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综上所述,因为你单位和其他单位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所以你单位应按拥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可以参考,上述列明的税率,按照当地税率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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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它的对象不是房子,而是一个拥有权和一个使用权。简单的来说,用于自己生活居住使用的,有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免交税,如果用于商业卖卖租赁用途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如果是买卖的话,过户过程中,买方还需缴纳契税、印花税、评估费用、综合管理费、工本费(证件)、维修基金(物业方面收的,一套房子终身只交一次)。也可以这样理解,就跟个人收入缴纳的税费一样。其实生活中,只有极少部分的人群会在房屋租赁后去缴纳那些费用。但是买卖过程中就避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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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产税计算方法:(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2、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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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   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中国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中国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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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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