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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可以交易吗

136****2391 | 2018-07-15 09:15:24

已有5个回答

  • 141****6169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具体包括:
    1.买卖
    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

    查看全文↓ 2018-07-15 09:16:21
  • 144****3726

      近日,南京等5城市通过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的验收,这样江苏所有地级市的这个系统都已经建成。这意味着,未来土地拍卖可以不必到现场举牌,只要在电脑前点点鼠标就能完成竞价交易。不过南京要想在网上拍卖土地,还需要再等等。

      南京、常州、南通、镇江、泰州这5个城市,近日通过了省国土厅专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的验收。事实上早在两年前,宿迁等第一批城市就已经通过验收并开始试点网上土地拍卖。

      据了解,南京早在2008年就开始针对工业用地的拍卖采用网上交易的方式,但是对于住宅、商业用地,还没有采取这个方式。南京国土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网上交易是个趋势,不过南京的土地拍卖暂时还没有启动,接下来会稳步推进。

    查看全文↓ 2018-07-15 09:16:11
  • 154****8251

    1、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3)《**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4)《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5)《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查看全文↓ 2018-07-15 09:16:02
  • 138****3391

    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受让人按协议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协议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约定比例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协议,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查看全文↓ 2018-07-15 09:15:54
  • 158****4447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查看全文↓ 2018-07-15 09:15:36

相关问题

  • 如果有土地证,并且所卖土地在土地证范围之内,土地是不可以买卖的,是建造房子所占用的土地还是建造房子后而形成院落的土地。如果是建造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因你购买他房子的同时,要看你当时买卖房协议是怎么写的,更没有处分的权利。如果前房主所卖土地属于房子占地之外的,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归你,他没有再支配的权利,要弄清楚前房主所卖土地是哪部分土地,前房主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可以带着买卖房合同及土地证和公证书到法院起诉,没有什么附属物,认定前房主转让土地合同无效。再说了首先,还有要看这座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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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  很多人对使用权的含义了解甚少,购房时大都选择产权房,主要是觉得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产权证,房子终归不是自己的,心理不踏实,而产权房则完全属于自己,并可以代代相传。  实际上,产权房也是有使用年限的,并非永久产权。一般住宅国家土地出让使用权年限是70年,无论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都不能超过这一土地使用年限。只不过使用权房为房管所或单位所有,与使用权房主是长期租赁关系,产权单位对使用权房不能随便收回,即使有必要收回也应对使用权房主进行补偿。在遇到房屋拆迁时,使用权房屋在变成产权房后,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使用权房房主的亲属,与其居住满2年以上者,可办理继承手续。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四种权能,**重要的是收益权和处置权。拥有一套住房的使用权,既能通过出租享有收益权,也享有有限度的处置权,可以"处分"房屋的上市转让或亲属继承等。  注意事项:  1、在购买使用权房时一定要问清产权归属,在过户时应当要求公房的原承租人亲自到房地局交易大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修改户主姓名,不得委托办理。另外由于使用权房的"房本"没有防伪标志,即使正规租赁合同的盖章也特别简单,因此购房者应与原单位确认,以防"房本"造假。  2、房屋置换合同签订以后,现任房主将拥有原房主对使用权房拥有的权利,意味着如果房产置换后使用权房拆迁,新房主将成为补偿款的受益人。因此房产置换前,新老房主、尤其是老房主要考虑清楚是否已经放弃未来获得拆迁补偿款的权利,以防日后追悔莫及。  3、使用权的房子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一般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为建筑面积,但是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在具体交易的时候可以进行实际测量。  4、不论购买还是置换使用权房,都一定要核实清楚之前的各项费用,如房租(物业费)、供暖费等是否缴交清楚,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5、购买使用权房要更加注意防范资金风险。因为产权关系相比更复杂,权属能否转移也留有更多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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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要看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国有土地的可以继承。集体土地由同一户口本上的人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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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2、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3、受让人按协议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协议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约定比例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协议,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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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在买卖的过程中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者是法人,被转移人获得土地使用权,同时会支付一定的价款。被转移人应当按照协议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移人也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的提供出让土地。目前土地使用权常见的转让方式包括以下三种:1、买卖这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比较广泛的方式之一,在买卖的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而该费用也是双方协商好的。2、交换指的是用其他财产或者是特定的财产权益来进行交换。3、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其实也比较类似买卖,因为是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而这个价格和买卖的价金其实是相似的。4、合建指的是一方出地,另一方出钱建房的合作模式,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则是房屋建成之后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