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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怎么办扣划

152****9746 | 2018-07-15 15:53:45

已有3个回答

  • 142****5195

    建议用年冲,这样可以抵冲本金,长期来看,可以减少利息的支付.
    应该是每年特定的月份,账户里的余额全数冲抵贷款本金.

    查看全文↓ 2018-07-15 15:54:11
  • 145****8332

    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的专款专用资金,属于个人财产的范畴,法院是可以扣划的。
    2017年2月12日凤凰网就以《安徽马鞍山:老赖一直不还钱 法院扣划公积金》为题,报道了这样的案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查看全文↓ 2018-07-15 15:54:02
  • 136****5182

    公积金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一直是司法界争论的热点问题,全国法院至今都未形成统一意见。有人认为,公积金作为保障公民住房权利的专项基金类似医保账户里的救命钱,应该专款专用,不应该被执行;有人认为,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在实际操作中,也因为当事人的情况不一而难以统一‘口径’,比如,如果被执行人住着经济适用房靠公积金还贷,这种情况就不能执行;但有的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高,而且缴存人买了好几套房,公积金成了福利,则可以执行。
    追答
    对于该问题,一种意见认为,被执行人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另一种意见认为,一般不可以强制执行,只有待条件成就后方可执行。
      从**高人民法院处理相关案件的做法看,一直持有比较保守的态度,在个案中也没有明确可以强制执行,但也未明确禁止。在(2012)执他字第5号对山东高院的请示答复中认为:“住房公积金问题复杂,涉及民生,政策性强。在法律、法规未作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之前,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执行问题,执行法院应确保住房公积金,对涉案当事人的基本住房保障功能,在充分调研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审慎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
      部分地方法院对住房公积金的执行问题进行了探索,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比如2012年,江西省万载县法院在有关部门配合下,扣划了21名被执行人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住房补贴金,顺利执结了21件金融借贷案件。部分地方法院已将公积金强制执行予以制度化,如重庆(楼盘)高院和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2年联合下发了渝高法(2012)137号《关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法院可以依据该意见的要求,查询、冻结、扣划住房公积金,并详细规定了法院应当如何对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采取执行措施。
      根据**高院批复精神,并借鉴各地的经验,可以得出结论:只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条件,就可以对住房公积金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此时的执行不会影响保证住房公积金这项政策专项资金的稳定和规模立法目的,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转。
      另外,当住房公积金已经失去其住房保障功能时,如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已经有自有住房,且没有购房贷款或者购房贷款已经清偿完毕的,或者被执行人户口已经迁出所在市、县,但住房公积金尚未提取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冻结、扣划,但是在此种情况下,需要谨慎对待,妥善处理与行政管理权之间的协调关系。

    查看全文↓ 2018-07-15 15: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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