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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房子可以免房产税

133****6625 | 2018-07-15 20:56:13

已有4个回答

  • 135****7484

    一般的买卖过户(二手房)
    正常税费 营业税、契税、个税、
    (一手房)
    契税、维修基金。

    查看全文↓ 2018-07-15 21:05:38
  • 143****8172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免征房产税的情况: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9.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8-07-15 21:05:14
  • 146****5089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市税务局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房,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据此,危房经有关部门作出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以免缴房产税。
    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给员工 能否免征房产税?
    网友提问:企业将没有纳入公有住房管理或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自有住房向员工出租,能否享受免征房产税的优惠?
    律师回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4号)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第一条规定,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是指按照公有住房管理或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单位自有住房。
    因此,企业向员工出租没有纳入公有住房或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自有住房,不能享受免征房产税的优惠。
    免收租金期间是否免征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2]
    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8-07-15 21:04:34
  • 137****8143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 “三、关于“人民团体”的解释,“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 四、关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否包括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因此,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六、关于免税单位自用房产的解释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 上述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规定:“二、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文↓ 2018-07-15 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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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这套房子应属于第三套房!二、现在房屋交易需要根据评估价格、面积、是否唯一住房后等缴纳: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3、契税评估额1%-3%(90平内1%,90平—144平1.5%,144平外3%)买方;4、所得税1%(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才能免),卖方;5、交易费6/平方,买方;5、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其他营业税5.55%(五年内缴纳差额,五年外免)卖方、合同印花税等暂免 临时看需要多交:契税**高3%缴纳,所得税不能免需缴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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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专家介绍,普通的老百姓,自家的房子自家住,并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但倘若有空闲的房子,租出去一套两套的,就得照章纳税。另外,税法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都免缴房产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也享受免税待遇。比如,寺庙中的“大雄宝殿”,以及出家人住的禅房,属于自用房产范围,免缴房产税。但那些设在庙内的影剧院、茶社,小卖店等却没资格享受税收优惠。 实际上,国家对房产税中所说的“房产”有着严格的界定。房产税中所指的房产,首先是房屋形态的财产。既然称之为房屋,就得有墙、有柱、有顶,能遮风又能避雨,可以在里边生产、工作、学习、生活或储藏物资,比如**教室、出租的公寓、写字楼等。而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酒窖菜窖、室外游泳池等,就不计入房屋价值,也不作为纳税的依据。另外,这里的房产,还有地域限制,城市里的、县城里的、建制镇里的,再加上工矿区的房产,才征房产税,至于农村的普通民宅,包括富裕农民盖起的小洋楼,房产税是招呼不到的。 房产税如何缴纳?一般说来,谁拥有房屋的产权,谁就要依法纳税。但考虑到房产使用过程中,会出现诸多情况,税法也相应作了区分,对纳税义务人作了较详尽的规定。南昌市地税局的温处长告诉记者,对于中国普通的百姓而言,我国目前的房产税有两张面孔:一是财产税性质,一是所得税性质。财产税性质的房产税,根据财产多少纳税,财产的计算,要么按照房产数量,要么依据房产价值;而所得税性质,主要针对租赁出去的房产而言,按获得租金的多少纳税。与此相对应,房产税的税率,也是两类:财产税性质的,实行从价计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为1.2%,从价中所指价格不是总价,而是房产余额,通常情况下,按房产值扣除10%~30%计算;另一类,按照所得,或者说,从租计税,仍采用比例税率,但税率却放大成10倍,达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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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滞纳金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滞纳金:  (一)欠缴滞纳金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能积极补缴欠缴税款,并主动提供其他单位和个人偷逃税款线索的,经查属实,追缴税款数额较大的;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中,积极配合检查,及时足额缴纳查补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清全部欠缴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主动补缴税款的。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在缴纳欠缴税款后次日起3日内填写《减税免税申请书》(注明滞纳金),向主管税务所提出减免滞纳金申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还应向主管税务所报送当期银行对帐单及财务报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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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随时都可以以个人名义买房,除非当地有限购政策,限制单身人士买房。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取决于银行的有关规则: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2、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应该算首套,具有买房资格。3、但由于你是预备通过借款买房,就需要看银行的有关方针了。目前,很多银行都出台方针关于离婚人士请求首套房贷的,必需要离婚超越1年才干放贷,堵住“疑似假离婚买房”的缝隙,即银行在审阅时,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时期夫妻两边共有房产的借款人,虽然离婚后无房产在自己名下,但有必要是在离婚1年以上的情况下,才契合按首套房贷规范发放借款的请求;或规则需离婚3个月以上才干请求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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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的概念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特点①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非一般财产税)②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③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则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则不属于房产。征税范围:①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②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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