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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以跨省吗

156****7496 | 2018-07-16 13:32:20

已有4个回答

  • 158****9133

    多数地方不可以。
    职工可以将外省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沈阳。办理程序为:职工转入单位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部,为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同时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认证单》(包含职工姓名及职位,单位名称及账号、转入银行名称及账号等信息)。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认证单》到原缴存的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系统外转出手续,并将职工的账户余额以电汇的方式转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款到账后,由职工所在单位到开户管理部为职工办理系统外转入手续,将职工原缴存余额转入职工账户。
    职工持外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认证单》,可将其在沈阳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外省。

    查看全文↓ 2018-07-16 13:33:06
  • 134****2885

    原则上外地住房公积金可以转回家买房。根据国家**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是各地执行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明确。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查看全文↓ 2018-07-16 13:32:56
  • 143****9243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跨市提取的,一般异地取公积金可凭购房合同及发票,每半年提取一次。

      一、买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公积金存折;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4.住房公积金提取单(1式5联),需要加盖公司在银行预留印签。如果你是提取你自己的公积金则不需要证明。如果是提取对方的公积金,需要结婚证。买房的时间必须是在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后。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查看全文↓ 2018-07-16 13:32:48
  • 147****8083

    可以,在异地进行贷款。异地贷款涉及两个不同城市之间的业务往来,所以在程序上与一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有所不同。办理异地贷款时,申请人要到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贷款三方协议》等相关表格,然后回到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如实填写后由其出具相关手续;之后,申请人再拿着这些手续回到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

    2、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近一年缴存明细;

    3、办理流程:领表申请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常州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4、办理流程: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5、办理流程:申请核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6、办理流程:账户开设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查看全文↓ 2018-07-16 13:32:40

相关问题

  • 不能跨省提取,你还要去A省提取的,提取时须提供资料如下: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果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原件职工需到单位开证明);2、身份证或户口薄(集体户口应提供户口卡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信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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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流程见下:第一步,去当地社保中心打印社保缴费明细,盖章后即可。这费不了多长时间。可以直接去自助服务机,自己打印社保明细,然后去服务台自己盖章就好了。第二步,问清自己在异地公司的公积金账号。这个,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查询。比如,你以前在南京,那就微信关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用预留的手机号码来登陆获自己的账号。如果没有预留手机号码,那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用身份证号码让他帮你查询。第三步,去现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窗口就可以直接办理了。**多十分钟就办好了。后面,就等8-9个工作日,原公积金就会打到你现在的公积金账户里了。很顺利吧,不用像以前那样跑来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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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 年 4月 3日发布, 2002 年 3月 24日修订牍和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手续是:职工调出,原单位从该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填写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受委托银行应根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并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住房公积金暂存账户里进行管理。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受委托银行返回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进行复查确认。职工调入新单位后,调入单位应当自职工调入之日起 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和转入手续。受委托银行根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通知住房公积金暂存部门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以上的法律法规,是可以转移的,到原单位把相应的手续办理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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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为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则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在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职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应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供给在北京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如果职工在北京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则我核心应当是可以接收外地转入的住房公积金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时,个人需将单位开户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给外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并提示转出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公积金的异地转移流程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管理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核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核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核心登记个人明细账。2、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3、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4、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5、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办理时,应先让新单位开具接收函或者公积金转移证明,然后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原单位在开具转移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或个人到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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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话可以在异地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4、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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