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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物怎么缴纳房产税吗

141****8917 | 2018-07-16 14:57:43

已有5个回答

  • 131****4430

    一、是地下人防设施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并不与地上建筑相连的,其自用的地下人防设施,按以下方式计算: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即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原值*[1-]*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即应税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2%
    二、是地下人防设施与地上房屋相连,应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征。
    三、是出租的地下人防设施,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物一样计算征收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8-07-16 15:00:21
  • 135****1025

    独立地下建筑

    工业用房产: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商业和其他用房产: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59:51
  • 146****0513

    土地使用税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使用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四跳规定: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去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的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但个人所有的地下建筑用于居住的,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15号)第十八条,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是否减免。
    房产税方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81号文件规定:
    (1)凡在房产征税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史指房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避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对于自用地下建筑的税额计算: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59:29
  • 142****2986

    南京乐果娱乐是在秦淮区注册的一家量贩式自助ktv,其经营用房坐落于某购物广场,占地面积约2000平米,其中有约1000多平米的地下部分。经过改造,该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通连。税务机关日常检查中发现乐果公司并未将地下建筑与地上房屋视为整体,而是将地下房屋单独按照原价的70%计入了应税房产原值。 房产税如何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的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而如何区分地下建筑物的性质,政策也作了明确规定: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因此,该房屋的地下部分应当与地上部分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的计算方法一并计算房产税,而不应将地上、地下分别计算。 以产品抵债应视同销售 建邺区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辖区内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由于资金周转问题,以部分开发产品抵偿施工企业的施工款,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企业未对此行为进行账务处理,也没有进行纳税申报。 税务人员指出,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1.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3.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已使用房产出售应纳税 近期,税务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某开发商将售楼处部分房屋装修为样板间,供购房者参观使用;按照项目规划这部分房产将在交付时改造成小区的健身会所,交付给物业公司。那么这部分房产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税务人员指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所开发房产作为样板间、售房处自用期间,应当按照其房产原值的70%确认房产余值,按照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另外,房地产企业自用房产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59:08
  • 136****9171

    地下建筑物有两种,一种是与地上房屋相连,另一种是独立的地下建筑物,在按照房屋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时,两种征税方式有所区别。
    一、自用的独立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二、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8-07-16 14:58:39

相关问题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文件规定:“二、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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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交的,只要是房产涉及过户了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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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建筑物有两种,一种是与地上房屋相连,另一种是独立的地下建筑物,在按照房屋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时,两种征税方式有所区别。一、自用的独立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二、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三、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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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上述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十一条,为鼓励利用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废止。但个人所有的地下建筑用于居住的,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的规定,对此类地下建筑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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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数码相机拍摄建筑首先选择好焦段,不要用**广角,这样会产生形变也就是不要把镜头缩到**短,把镜头伸到中间那个程度就行另外是角度,由于建筑的外墙都是玻璃,因此要避免阳光的通过玻璃的反射的光线进入光线,这样拍出的照片上的玻璃会非常亮,没有任何细节了好的方法是在一个好的天气,在早上7点左右或者下午四点以后去拍摄拍摄时在建筑的不同角度拍几张,找到那个墙面的玻璃可以反射到天空而不会直接反射太阳的的角度,在此角度进行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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