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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婚前房子复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再次离婚怎么办

138****9425 | 2018-07-16 22:25:02

已有4个回答

  • 144****6924

    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
    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离婚时。同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协议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协议分割。《婚姻法》明确规定。关于分割,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归产权方所有。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查看全文↓ 2018-07-16 22:26:19
  • 156****5222

    [摘要]“准夫妻”二人感情深厚,男方大手笔掏钱买房,之后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或者是只写上女方的名字,这都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但是,在房产证上写名字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究竟能不能写还要视具体情况而论。
    “准夫妻”二人感情深厚,男方大手笔掏钱买房,之后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或者是只写上女方的名字,这都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但是,在房产证上写名字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究竟能不能写还要视具体情况而论。
    房产证署名
    房产证署名
    男方婚前买房可以写女方姓名吗?
    第一种情况,全款买房
    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选择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于个人意愿想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姓名,那么房产证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因为全款买房之后,男方可享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是否署女方姓名可凭自己决定。
    第二种情况,按揭买房
    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使用的是按揭贷款,那么无论男方的个人意愿如何,房产证上都不可以署上女方的姓名。如果男方执意将女方姓名写到房产证上,那就只能选择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办理房产证姓名变更。
    男方婚前买房写女方姓名要注意什么?
    男方自己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若想将女方的姓名写在房产证上的话,还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确认双方有购房资格
    买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不同的城市对购房者的要求不同。比如,上海要求购房者连续缴纳五年社保才可购房,深圳则要求购房者连续缴纳三年社保才可购房。所以,就算男方想要将女方的名字写入房产证中,前提也必须是女方拥有购房资格才行。
    2、 做好婚前财产公证
    以后的事情谁都说不好,也许前一天还恩爱,第二天就闹起了离婚,所以即使是一方出钱买房,但也写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婚前财产公证的环节还是不能省略的,这样才能减少纠纷的产生。
    男方婚前买房写上女方姓名有什么影响?
    男方若是想要将自己出钱购买的房子写上女方的名字,那就必须清楚婚前买房署两人的姓名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即使之后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而离婚,该房产也只属于男方一个人。但若是在婚前将房产证上也署上女方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则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即使“准夫妻”在这之后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女方仍是房产的人之一,可依法划分该房产。
    综上所述,房产证命名是一件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房天下建议大家三思而后行。

    查看全文↓ 2018-07-16 22:26:03
  • 156****5960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
    同时,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查看全文↓ 2018-07-16 22:25:28
  • 151****9972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合你所述是事实,如果离婚时双方对该财产处理达不成一致,法院很可能为判决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只是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及按照还款本金占总房款的比列补偿房屋增值部分,算下来的话增值部分可能获得的补偿比列可能很低。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由男方偿还。

    查看全文↓ 2018-07-16 22: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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