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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怎么样才全归个人

157****1462 | 2018-07-17 21:28:25

已有3个回答

  • 133****3710

    离婚协议书上房产归属权是一方,已具有法律效应。
    另一方无权分割。

    查看全文↓ 2018-07-17 21:31:00
  • 134****9744

    你好,如果已经婚内将财产进行了分割约定而且又进行了公证,那么房子属于其个人所有。

    查看全文↓ 2018-07-17 21:30:39
  • 135****1421

    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就是合法有效的。既然你们双方协议离婚,有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处理,房屋产权归属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如果协议约定该房屋归男方所有,那么你可以要求去掉女方的名字。但这里有个问题是你必须要注意的,因为对于贷款购买的房屋来说,要去掉共有人姓名是需要首先将贷款还清的,贷款未还清之前,无法办理变更共有人登记,第一是房管局不受理,第二是银行不同意。
    也许有说法是只要你经过银行同意就可以办理,但这绝对是个理论说辞,因为银行不可能同意,明明是两个产权人,还贷风险较小的情况下,银行绝不会去掉一个还贷或者还贷保证人,将这种风险加大由银行承担的,至少实践中,银行还没有同意过的先例。
    另外,房屋贷款购买的,很多房屋是暂时没有房产证的,产证都抵押在银行。即便你取得了产证,也必须首先将贷款还清,然后到房管局办理变更共有人登记

    查看全文↓ 2018-07-17 21:29:49

相关问题

  • **简单的,**省钱的就是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就可以了,等房本下来,房子满五年再去更名。

    全部5个回答>
  •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呢?房产作为不动产可以被继承也可以被分割,但是由于其特殊性分割起来也不容易,现实中比较多的是离婚后房产分割,形式多种多样。下面我们分情况来看看分割原则。 法院在审判中会根据房产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还是之后、购房款的来源、离婚时是否取得房产证等方面来确定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而作出合理判决。法院会遵循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保障子女能够健康成长,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进行财产分割。由于一方过错而引发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原则。 一、 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上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评分。 4、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购房合同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也就是你们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 5、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综上所述,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不论房产证是否取得,都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在婚后房产证追加另一方情况下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如果是全款办起来比较容易,若是贷款要看银行情况,有的银行不愿意办理。 二、按揭买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并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取得了房产证并已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如何分割房产? 应当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因为财产本身的性质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废而发生变化,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在婚后产生的增值部分也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且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后如何分割? 该种情形与前一种情形不同之处在于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并且完成了购房所应负的全部合同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颁发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离婚时的分割原则和方式与上一种方式是一样的。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4、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三、父母出资参与买房子女离婚,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3、婚后一方父母付**,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部或者是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前一方父母支付全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或者婚前一方父母付**,婚前婚后仍然由父母支付每月贷款的,这两种情形均属于父母支付全资。该房屋应当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四、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以上可以看出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房产证是一项重要依据,也会根据约定的出资情况进行房产分割,如果婚前买房可以进行公证或在合同中有所约定,这样给自己日后房产分割留下法律依据。

  • 这个 是离婚后的财产,房产的分割问题。房产现在分婚前的还是婚后的,至于有按揭,那么按理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有的,无论是谁在按揭。所以那套房子,你至少是有份的。当然要争取不然没有人会给你。争取的方法自然就是民事诉讼,要求自己的合法利益。他把房子租出去了其实是个好事。至少证明他不需要这套房子来直接居住,有他处的居住地。当然这个需要你来举证,包括他出租的这个事实也是需要证据的。法院可以判决你永远房产的一部分,或者任然有居住权。但是就像你说的,房产无法分割。而且在有些情况下房产也不能进行处理,据说有9种情况下,不能拍卖房产。其中包括,唯一住房,不能让人去睡大街啊。鉴于你贷款比较多,也许拍卖了银行也老不**金,不如暂时不起诉你们,等待更好的时机。如此房产也被各种冻结了,出售兑换现金分给你的可能性也没有了。如果你建议房产出租,从中分的租金。如果你能举证,比如出租的合同等等,那银行马上就会介入,要求没收出租所得来支付贷款的利息。总之具体情况还挺复杂,建议找个律师,或者精于此道的法律人士来详细的咨询下下,再做决定。即便是起诉的话,也要争取可行的,法院能判决的,能够到手的利益才好。不然只会陷入没完没了的更大的僵局。

    全部3个回答>
  • 一、如何分配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二、如何分配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三、如何处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纠纷(一)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四、按揭商品房已取得完全产权情况的处理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五、按揭商品房未取得完全产权情况的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按揭商品房未取得完全产权情况的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待房屋取得所有权后由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未解决归属权问题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双方共同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21条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及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的另行诉讼使得没有取得使用资格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丧失了对房屋的“所有”。六、如何处理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问题。(一)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七、对房屋增值部分的房产分配处理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值,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八、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房产和离婚时分得的房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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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1、 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2、 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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