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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保障补贴几个月发放

153****7091 | 2018-07-18 11: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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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9008

    1、住房补贴(住房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
    2、交通费补贴是指为帮助一部分上下班路远的职工,减轻交通费支出,而建立的补贴制度。
    1978年2月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颁发了《关于建立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的通知》,对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作了统一规定。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实行的范围是: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不包括农业人口和市属县城关非农业人口);个别人口不满50万的主要工矿区,如省、市、自治区认为有必要实行时,需报经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现劳动保障部)同意。补贴的对象为家距工作地点四华里以上,必须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或骑个人自行车上下班的职工。补贴的标准为,上下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地铁的职工,原则上由本人负担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工作单位给予补贴。这项补贴费企业单位由企业管理费中支付,事业单位由事业经费中支付,国家机关由行政经费中支出。

    查看全文↓ 2018-07-18 11:48:12
  • 136****9359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你所说的争议大概是人口安置费的问题,人口安置费依法确实应为所应安置的人口享有。一般是在这个集体组织的成员才可享有相应的安置费。如果原属该集体成员,后因就学工作等原因已将户口迁出,就不应再享有人口安置费。至于相应的房屋征收补偿应当和户口无关,房屋归谁所有,则补偿就属相应的物权所有人。

    查看全文↓ 2018-07-18 11:47:55
  • 155****2887

    公积金你离开苏州之前就要把公积金一次性取出来。因为你回到老家高png基金就会没有了,因为政策改了,养老保险你可以转回老家去的,现在是全国联网的。回到老家继续交养老保险。按当地的**低生活保障,你享受不到苏州的生活保障了。

    查看全文↓ 2018-07-18 11:47:33

相关问题

  • 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有一个发放顺序问题。这需要由 职工所在单位依据职工申请购房的时间,本人负担购房交款的先后、多少、参加工作的早晚、贡献大小、住房困难等因素计分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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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住房保障方式:  1、城市**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轮侯配租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形式;  2、城市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型、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等多种住房保障形式;  3、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类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

  • 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  1.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现户籍在平江、金阊、沧浪区满二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3.家庭收入为**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

  • 苏州城区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补贴再次上调,苏州市住建局、民政局、物价局以及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7月1日起调整苏州住房保障中低家庭收入标准、公租房配租范围以及购房补贴等6项内容。苏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调整后的购房补贴达3570元/平方米,为国内**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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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为了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苏州将降低廉租房申请门槛,计划把申请标准放宽到人均使用面积13平方米或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   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申请人应由申请家庭的户主来担任。如果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可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来担任申请人。  6种情况取消享受廉租房资格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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