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的。综上,对于按揭有贷款的房子,在离婚时需要过户的话是比较麻烦的,要么提前还贷,要么则需要跟银行协商,否则只能待贷款还清后才能完成过户。
全部3个回答>离婚后房贷可以改吗
157****0279 | 2018-07-18 19: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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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156
夫妻离婚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夫妻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应当依照双方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的内容尽快落实。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归一方所有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应该尽快变更到房产所有人的名下,以免今后出现纠纷时被动。
查看全文↓ 2018-07-18 19:14:32
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如果二年内不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到房产所有人的名下,其民事权利将不于保护。
下面是时效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56****1432
离婚后是可以更换还款人的。
查看全文↓ 2018-07-18 19:14:25
协议离婚时如何变更房产的贷款人:
第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贷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每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两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是否同意。
第二: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时,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第三:持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房产证,离婚证,找银行申请做“夫妻析产”名义变更(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银行出同意变更证明)。银行会给予“他项权利证”和银行的相关资料,将它们拿去地税局、契税办免税证明,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接。 -
158****5609
房贷还款人也就是借款人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要换,就得跟第一次办理贷款时的手续一样,需要将新借款人的材料交给银行申请贷款,并且在此之前还得把银行欠款先全部还清,才有可能再贷出来。除非是夫妻之间或者离异的情况下,部分银行是可以办理更改房贷还款人,但是需要交手续费。
查看全文↓ 2018-07-18 19:14:19
如果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况的,借款人的配偶或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受遗赠人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终止前可申请更改住房贷款还款人:
(一)借款人离婚并导致房屋所有权权利转移给配偶的;
(二)借款人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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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743
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
查看全文↓ 2018-07-18 19:14:07
2、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人等原因变更的,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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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还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子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的,至于属于谁,要到按揭付清取得所有权后,由离婚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且双方都主张该房子所有权,则可在双方已付款基础上进行竞价,即出资多的一方获得所有权。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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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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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夫妻离婚涉及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时,如不动产抵押期间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期间,不动产所有权人转让抵押不动产的所有权,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应当到不动产所在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并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抵押不动产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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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注意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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