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产税费 >详情

拆迁补偿费要交契税吗

133****7130 | 2018-07-18 20:42:55

已有3个回答

  • 153****6633

    根据 渝地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查看全文↓ 2018-07-18 20:43:29
  • 131****49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查看全文↓ 2018-07-18 20:43:22
  • 155****3028

    一、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但一般省市规定只需缴纳差额的部分,即以购房款扣除拆迁补偿款的差额部份作为计税依据(有的省市规定可以全部免交)。
    二、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
    (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部分省规定。如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免征;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纳税确有困难的,给予减征或免征;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免征契税;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查看全文↓ 2018-07-18 20:43:14

相关问题

  • 根据 渝地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就是拆迁补偿费。一般包括: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全部3个回答>
  • 需缴纳的契税如下:1、若为首套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若为二套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契税计税依据为实际支付的拆迁补偿款和安置补偿费。法律依据:根据《关于明确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08〕38号)规定五、关于房地产开发单位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契税征收问题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以货币形式支付被拆迁人拆迁补偿款和安置补偿费的,其契税计税依据为实际支付的拆迁补偿款和安置补偿费; 以房屋形态安置的,根据被拆迁房屋面积和被拆迁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应支付的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费用核定其契税计税依据。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全部3个回答>
  • 首先是对房产的评估.在选择评估机构的基础上,对实地评估时要注意房子的结构面积朝向楼层房龄等有没有误登漏登.如果房产证上的面积小于实际面积,要在评估前提出并在评估现场丈量才能有效.对违章建筑要尽量搜寻原始资料,如购买沙石水泥等的收据以确定建造时间.其次是对室内装潢的补偿.要区分铝合金制品(窗和门)与一般钢木制品,不锈钢制品与一般钢筋的不同补偿价格;要区分防盗门与不锈钢门以及一般铁木门的区别;要区分石英水磨地与一般水泥地的区别.因为补偿的价格不同,登记和计算都可能有误.再次就是房前屋后的占地的补偿,尤其是长期独家使用的要特别注意.因为土地补偿的金额较大.以上供参考.

    全部8个回答>
  • 补助费用有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