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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安置房属于临时的吗

156****6399 | 2018-07-19 13:53:03

已有3个回答

  • 155****7268

    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九五年五月颁发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费额标准的通知》,及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颁发的《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来计算,网上很容易找到这些文件的。
    下面是95年的详表,02年有个别调整。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
    若干费额标准的通知
    (重府发〔1995〕83号 一九九五年五月五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县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为了完善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若干费额标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经市人民政府1995年4月24日第16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调整我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现将调整后的《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
    一、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费额标准。
    二、费用种类及其标准:
    (一)房屋拆迁管理费。
    1、费额标准: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计收;
    2、收费单位:由区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向拆迁人收取;
    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按《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履行其法定职责,不再另行收费(包括各种证照、表报、公告等工本费用)。
    (二)委托代办拆迁服务费
    1、费额标准: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25元计收;
    2、收费单位:由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代办拆迁单位,向委托的拆迁

    查看全文↓ 2018-07-19 13:54:06
  • 153****0789

    这个应该由你们以前的村大队负责吧!要是你们是开放商的由你们那个开发商给你们负责!
    法律上这个是有规定的可以去一些法律援助的地方问下!

    查看全文↓ 2018-07-19 13:53:39
  • 134****7828

    征收拆迁属于政府行为,根据法定程序执行(政府工作计划,人大审议通过等),会制定一个具体的时间表,同时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保证被安置人员的合法权利。
    至于,具体是先建房,还是先拆迁,都是可以的,属于先拆迁的,政府应该给予临时住房或者合理费用。

    查看全文↓ 2018-07-19 13:53:28

相关问题

  • 一般叫拆迁安置房,拆迁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房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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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直接向当地市房管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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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利房可以买卖吗1、公司的福利房是否能买卖,要看福利房的公有住房性质。目前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2、不能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以下几个情况:列入拆迁范围的;经有关部门鉴定属于危房的;配套设施不全的简易住宅和单身公寓;依法限制产权转移的;经有关部门鉴定而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和纪念意义的房屋。除以上几种房屋不能出售外,其余类型的房屋都可以出售。3、无证的单位福利房相当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买卖。而有证的福利房是可以购买的,了解该福利房的权属性质,是属于集资房还是房改房,是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单位与职工之间是否有相关出售的协议,如职工部分集资,所取得的集资房为部分产权,出售时需要单位同意,且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4、标准价的房改房拥的是部分产权,出售也需要经单位同意才可出售,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该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产权人房产为全产权且没有其它纠纷,购房者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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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是安置房的土地通常都是国有划拨用地,所以还需要另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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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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