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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房子过户要对方签字吗

154****8760 | 2018-07-19 18:06:48

已有3个回答

  • 133****7600

    1、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夫妻双方应及时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将房产证过户到离婚后的持人名下。
    2、离婚后卖房:(1)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一方名下,再卖房子过户时,不用另一方到场签字了。(2)如果离婚后房子尚未过户到离婚后应持有房产的人名下,再卖房时房管局会要求双方都到场签字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带上房产证和各自的身份证、离婚法律文书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查看全文↓ 2018-07-19 18:07:24
  • 146****8923

    需要双方签字,才可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如果对方拒绝,你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厅,申请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8-07-19 18:07:19
  • 137****8381

    需要产权人签字,房产证上有对方名字是需要签字的。
    过户流程:
    领表:《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填表;
    交易:买卖双方验人签字;
    查档:查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上午查下午出结果,下午查次日出结果) ;
    鉴定: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核价:财政部门根据《房屋买卖(置换)合同》的成交金额评估房价;
    地税:缴纳卖方房产营业税(免税的地税部门开具免税确认单)和印花税,印花税买卖双方各万分之五;
    第二天或第三天交件七天后交契税:交纳契税,领取契证交手续费:交纳交易手续费封卷;
    领取证回执此后十个有效工作日后领证:买方拿身份证原件取房证。

    查看全文↓ 2018-07-19 18:07:14

相关问题

  • 如果该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两个人,那么在在卖房的时候双方必须同时到场,这是房屋买卖的合理程序。但是由于双方已经离婚,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有拒绝配合的权利。那么,卖房的当事人可以先把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然后在进行买卖、因为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要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文书以确定该房产的归属,就可以办理。另外,进行房屋过户和买卖可以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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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行房产登记是执行的实名制,不管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只有一人的,可以只凭本人到场就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由于出售二手房卖方需要纳税,在税收减免政策中,需要提交家庭只有一套或多套房的证明,还要提供相应证件在房管局窗口查询,因此,需要减免税收的,需夫妻双方到场,不减免税收的,只需产权人到场签字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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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婚前财产可自由处分。婚前所得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用不着公正,房产证上写着日期,与结婚证的时间一比较就知道了。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的,**好是做个公正,因为现金属于种类物,发生纠纷很难说清是谁的。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进行其他投资所得的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将此现金进行股票投资所得的利润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产证取得的日期是否早于结婚证。有贷款的,对于共同还款的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贷款,就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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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咨询房屋买卖是否需要夫妻签字问题的当事人很多,今天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婚姻法解释一对平等处理权进行了解释,婚姻法解释一强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从法律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如果所卖房屋涉及夫妻共同财产, 原则上是需要夫妻共同签字同意的。如果所出售的房屋是夫妻个人财产或是出售房屋对方符合善于取得条件的,即便单方签字出售也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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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用什么特别手续的,只要买房全过程,从签订买卖合同开始就只用一个人名字在所有办理过程里面就可以了,到**后等级申领房产证的时候,房产证上面就只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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