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138****0792 | 2018-07-20 04:02:13

已有3个回答

  • 154****0715

    到公积金中心领取表格,然后按他们的要求办理手续。
    公积金办理: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不知道你是办理哪方面?如果是贷款就需要你夫妻双方都要缴纳公积金,并满足其中一人超过一年;有一人没有缴纳公积金则需要另一缴纳了公积金的同志和朋友为你担保。如果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则应满足: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5)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6)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
    (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9)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
    (13)职工工作调离本市的。
    (1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查看全文↓ 2018-07-20 04:03:04
  • 157****6305

    一是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原则进行归集,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即凡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城市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其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长期储蓄,专项用于住房支出,其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按“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各地人民政府设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责、权、利一致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由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
    三是按“专项使用”的原则运用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大修住房。如果职工积累的公积金(包括其本户成员及其亲属积累的公积金)不足以支付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8-07-20 04:02:54
  • 154****8656

    一、个人开户
    缴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身份证;
    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
    3、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
    4、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二、缴存
    1、银行代扣缴存:缴存人将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时间以前存入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每月自动划款,划账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
    2、现金缴存:缴存人在银行柜面办理缴存业务,一次**多可以缴存一个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三、个人变更
    (一)比例、基数变更
    缴存人携带下列资料在每年7月到银行柜台办理缴存基数、比例调整手续:
    1、身份证;
    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
    (二)个人信息变更
    个人信息变更包括缴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储蓄账户等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的信息。缴存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变更: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
    2、身份证;
    3、相关证明材料(存折、银行卡等)。
    (三)个人账户封存
    缴存人因失业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自中断缴存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1、身份证;
    2、相关证明材料(如街道等部门开具的无收入证明)。
    (四)个人账户启封
    当缴存人符合正常缴存条件时,应当自恢复正常缴存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承办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
    1、身份证。
    (五)个人账户漏缴
    缴存人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导致一段时间内无法或无能力缴存公积金致使个人账户封存的,在办理账户启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还需要提供个人一个阶段内无收入或无能力缴存的证明文件(如街道出具的无收入证明)办理漏缴手续。
    四、账户转移
    缴存人到单位就业的,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账户转移:
    1、新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或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转移到外地人员提供);
    2、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身份证。
    五、提取
    1、缴存人按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详细请参看《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查看全文↓ 2018-07-20 04:02:45

相关问题

  • 1、提交资料。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一个担保,为自己提供担保的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应提交包括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款的证明资料,购房合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等。2、审核通知单。等到借款申请由管理部初审通过后,开具相应的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3、审批。然后,担保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4、缴费。之后,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开具担保服务费,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公章。5、材料转送。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转送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

    全部3个回答>
  • 一、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公积金提取流程:(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全部3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设立登记程序及材料一、办理登记。单位位应当准备以下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4、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职工身份证复印件;7、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清册》,如果要求对以前年度补缴的,还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二、 审核批准单位持证明材料和填制完备的表格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资料传递至受托银行。

    全部5个回答>
  •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2个条件 搜索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 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通过以上5点就可以计算出你**高可以贷多少钱。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全部3个回答>
  • 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1、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2、假如个人是单位职员的话,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项目,你可以尝试和公司领导沟通缴纳公积金的事宜,但是如果公司无法替你出的话,你可以自己来全部缴纳。3、假如个人是无业、做微商或者做淘宝的话,你不是单位职业,同时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无法缴纳公积金的,这种情况下你只能通过挂靠单位来自己缴纳公积金。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