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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08年买的房子,有协议,**早的户主坐牢了,没有过户。房子面临拆迁,原房主不给过户怎么办啊?

135****5663 | 2018-07-27 18:37:05

已有3个回答

  • 158****9992

    现在房子在法律上讲 还是属于你的。也就是说,你还可以在次买卖、赠送、继承、过户给任何一个人。即使要拆迁,那么拆迁费也是属于你的。买你房子的那个人是拿不走的。**后一句话。这房子在法律上就是你的

    查看全文↓ 2018-07-27 18:39:40
  • 138****5432

    你好,可以依据你们之前买卖房屋的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过户登记,如果不过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个,也可等法院判决下来之后,拿着判决书去房产局要求过户登记,房产局会协助办理的

    查看全文↓ 2018-07-27 18:39:24
  • 135****0194

    买了别人家的拆迁安置房不给办过户可以起诉,要求协助履行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
    一、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
    1、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后的1成。
    2、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二、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查看全文↓ 2018-07-27 18:38:44

相关问题

  • 这就是房屋不过户的风险,应当谨慎处理,否则你将财产受损失。从法律上讲,房屋不过户房子仍然是原来房主的,补偿拆迁补偿只能支付给房主。你现在只能让原来的房主配合,把拆迁款拿到手。包括拆迁协议都是拆迁人与原房主签订,赔偿款也是支付给原来的房主,然后让他再给你,如果原房主变卦你就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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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个时候买的房子 ,现在看太便宜了 ,只有按现在的房子同样交税了 ,那时没有过户 ,就算是没有买卖 ,房产以是不是过户为交易准则 。1994年的房子 ,以现在的政策 算是超过5年 ,免百分之5,56的营业税 ,仅此而已 。 此外 你这里还有一个问题 ,不容忽视 ,你买房时的房主在哪里 ?他是谁 ,十年来 房价已经上涨几倍 ,甚至更多 。他会不会继续去给你过户 ,已经成问题了 。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 ,只靠民间舆论的监督 谴责 ,和个人自律 ,良心 。在重大利益面前会显得 ,软弱无力 。所以 ,你还是先找原房东谈一谈 看看吧 。

  •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的,则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房主的继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走确权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

    全部3个回答>
  • 户主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的婚姻证明,一般还需要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各地操作手法和要求都有所不同,你们可以到当地的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详细咨询,像这种交易情形当地是怎么要求的,**好按照他们的要求来操作,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全部3个回答>
  • 已转让出售的房屋未过户,现在国家征地拆迁。拆迁款项一般属于房产所有权人所有,自己作为购买者,可以主张所有权人把补偿款给自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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