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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2年了,要办房产证,开发商突然说,房子面积比原来大了2平,怎么办?

153****7132 | 2018-07-30 10:32:33

已有3个回答

  • 147****8844

    可以先请房屋测绘公司对您家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进行实地测绘,并出具测绘报告,您携带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即可。

    查看全文↓ 2018-07-30 10:33:07
  • 147****0197

    你们这样的情况也不是很复杂,首先得看你们这栋楼其他人的产权面积和你们一样不,如果其他人产权证上面积都比你们的大,都有公摊,那么你们就可以到房管局进行:申请房屋增加公摊面积,如果所有人的都和你们一样,那就没有办法增加,如果房屋遇到拆迁的话,可以申请实地勘测丈量,以便对今后的补偿做出依据.

    查看全文↓ 2018-07-30 10:32:59
  • 135****1304

    购房时先是按设计图计算建筑面积,竣工后房产部门会现场测量后计算出准确的面积发证,一般都会稍有出入,所以多退少补找差价是很正常的,在购房合同中也会有约定条款,误差在3%以内属正常多退少补,超过3%的部分业主可以拒绝不交的。

    查看全文↓ 2018-07-30 10:32:51

相关问题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如果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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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际交房的面积大大高于购房的面积,购房者只需补齐合同规定3%以内的部分,其余部分由卖方自行承担。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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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了房子开发商跑了,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大限度的法律支持。2、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少。3、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4、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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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的选择如下:(一)行使合同解除权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以上法律规定的含义有三点: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购房者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的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二)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择一金额较高的要求开发商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计算违约金一般有下列几种方法:(一)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时间计算1、起算时间:一般都按购房合同所明确的入伙日期2、截止时间:根据建 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实践中一般是在主体工程竣工,通过工程质量验 收(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验收)及消防验收后,就视为具备了交付条件;如有电梯、燃气管道的还同时有电梯准用证和燃气管道工程验收证书,在此条件下则以卖方发 出的入伙通知书的时间为准。(二)延期交房违约金的金额计算一般在实践中,都根据双方约定的金额来进行计算,如约定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面对这些情况时,法院的判决有以下几种可能:1、认为该违约金标准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约定,根据合同自由(意思自治)原则,予以支持;2、经申请审查后认为违约金为高,予以减少,调整为每天万分之三。3、经申请审查后认为违约金为高,予以减少,调整为按购房款计算的同期贷款利息。三、延期交房引起买方损失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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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情况确实不好办,有关房屋的各项手续都需要由开发商开具,否则,很难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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