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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已迁出,现委托朋友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55****8575 | 2018-08-05 09:57:41

已有3个回答

  • 157****0551

    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享受**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生活保障证明;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查看全文↓ 2018-08-05 09:58:28
  • 137****7159

      提取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但如确需委托他人代为提取的,代为提取人应在提取人设定好密码的前提下持提取人的委托书、相关提取资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提取人、代为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为提取。

    查看全文↓ 2018-08-05 09:58:11
  • 136****0452

    办理委托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备案表(购二手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2)住房贷(借)款合同复印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结婚证复印件;(5)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6)银行打印的近期3—6个月已还款明细(还款存折需提供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到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2)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改手续;
    (3)委托人对划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的资金,如有疑问或未按时到账的,应及时拨打12329咨询服务热线进行查询。
    (4)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委托人(如只是共同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5)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不能再到柜台办理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查看全文↓ 2018-08-05 09:58:03

相关问题

  • 一、原则上要求本人去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应办理代办人代为提取手续。一般要求代办人是委托人的直系亲属。二、据了解,委托他人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包括:1、住房贷款合同复印件;2、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明;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5、银行打印的还款明细,一般需要3-6个月的明细;6、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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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签署、单位签章的《授权委托书》。相应的证明资料包括: 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现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所在楼盘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或专用收据。购房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

  •  到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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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就别想取出来了,只有在公积金账户当地买房、当地房大修改造、还有账户主人死亡才可能取出来。住房公积金是**大的一个骗局,人家骗你说个人交多少,公司就给你交多少;但是公司有那么傻吗?公司扣了你50%的工资,另外帮你交的50%的公积金,都是员工本人的血汗钱;其实不交公积金的话,那些都可以给个人发工资的,只不过个人所得税多交那么一点点而已。住房公积金像您这种情况是取不出来的 ,、只有在公积金账户当地卖房,当地房大修改造,还有账户主任死亡才可能取出来公司扣了你百分之五十工资,另外帮你交百分之五十的公积金,都是员工本人的血汗钱,其实不交公积金的话,那些都可以给个人发工资的,只不过个人所得税多交那么一点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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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出境定居的。(4)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5)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6)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8)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9)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13)职工工作调离本市的。(1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哪些情况下职工配偶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3)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4)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5)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哪些材料?(1)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其他具体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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