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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刚交了定金,市场上房子涨价了,卖家反悔不想卖,怎么办,我能强迫他过户吗?

131****9976 | 2018-08-15 09:56:10

已有3个回答

  • 146****0043

    首先要看你的购房协议怎么签的。
    两种情况,一是卖家按照购房协议赔偿你违约金和退还你购房款,二是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卖方在规定期限内协助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并附带承担违约责任和所有打官司的费用。

    查看全文↓ 2018-08-15 09:56:56
  • 138****8920

    第一是你交了多少定金,一般会按照定金四倍赔付,第二他不赔也不卖你就去起诉要履行合同,这个都是法律保护的

    查看全文↓ 2018-08-15 09:56:29
  • 143****6944

    双方买房合同里面关于违约金或者定金罚则是如何规定的?
    买方可以选择卖方赔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买方已交的定金。
    保留好买房合同,和相关卖方违约的证据,去房屋所在地区级法院起诉。

    查看全文↓ 2018-08-15 09:56:22

相关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二手房交了定金后尚未签合同一方反悔,买房人反悔的定金不予退回,卖房人反悔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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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方反悔,要是退回买房款,协议还有效吗?对方反悔,不得已拿回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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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了定金不想买,可以申请协议退款。只要理由够充分,不影响开发商利益的话都会给退,就是手续上会比较麻烦。首先要看退房的原因是个人还是对方的问题。但是如果签了协议,一般不能退,都是需要协商解决的。当与售房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选择找当地的街道或者社区的相关部门来出面调解此事。这样也是有个更好的调解中介,可以更好的就双方的问题尽心处理。果只签订定金合同,一般定金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双倍定金,如果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违约责任约定的是总房款的20%。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去分析。

  • 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上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另称无过错责任原则)。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否则违约者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者无须证明违约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违约者违约既成事实,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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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价涨落不定这是由于市场环境决定的,我们无力改变,但就是因为这些涨幅不定的房价给二手房交易造成了不少的纠纷,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从签订合同到交房的周期较长,房价一天一个价,卖方就随时有反悔的可能。买卖双方在签订好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反悔,这个是违法的,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说说遇到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双方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反悔情况有哪些?二手房买卖已成为房产市场上一种**火爆的交易类型,但是交易过程中常会出现买卖双方反悔的情况,下面将主要列举卖方反悔的情况:第一种,卖方以出售房屋时未与其他共有人协商一致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第二种,卖方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第三种,因房价上涨,卖方反悔毁约。第四种,公司没有及时向卖方转缴定金或者由中介公司暂保管定金约定不明,导致卖方要求确定合同无效。一旦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以上述理由反悔,主张合同无效,买该如何应对,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具体对策如下。二、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反悔怎么办?(一)针对第一种情况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可见,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买方受让房屋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并进行了登记,则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出发,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允许买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二)针对第二种情况卖方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虽不能享有,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我国《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卖方将期房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具体还需从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小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手续。2、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三)针对第三种情况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四)针对第四种情况由于定金合同必须缴付定金方才生效,而现在二手房交易时,买方往往是把定金缴付给中介公司,再由中介公司转缴给卖方;卖方则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中介公司保管。因此,为了确保定金合同生效,买方应当在定金合同里面约定,中介公司转缴定金的义务或者约定定金由中介公司保管视同缴付卖方。同时,必须委托正规的中介公司进行居间买卖,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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