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就看给你受理不,如果受理了,那就可以退税,退的时间可能会久一点,如果没有受理,那么就是因为时间原因,或者税务机关还要核实才会做出处理,可能要好几年,或者直接不给你退
全部3个回答>已到售房部提交了退税手续,钱什么时候可以退到我卡上?
136****8442 | 2018-08-16 06: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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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当场就可以告诉你提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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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我市关于主城区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主城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可享受不超住房总价30%的个人所得税相关补助。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所有产权人(以产权证记载为准),该住房所有产权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若你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此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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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位朋友,就你所关心的问题可以向你介绍如下几点内容: 一、简要分析。首先,从法律角度讲,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但其中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同时,也不允许以不真实的赠与逃避法定的税负交纳义务。 二、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具体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 。 应纳税额=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三、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第九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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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提交以下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1.购房合同;2.无房证明;3.个人身份证件;4.退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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