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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区的物业费会涨价吗?

158****5500 | 2018-08-21 00:06:13

已有4个回答

  • 141****6985

    前期物业(没有成立业委会之前的俗称)是物业企业根据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物业协议内容及标准执行,如果当地物价上升,物业公司会按照当时的物业协议内容和标准去当地物价局重新核准价格。物价局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以及当今的物价水平会按照政府指导价范围重新调价。(另外就算物价局不核定标准,按照一般的政策而言,物业收费都会在政府指导价上有个价格浮动范围,一般不超过20%上下,你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的政策)
    物业服务(成立业委会之后的俗称)这时候开始实行市场调节价,就不会再有价格范围,但是必须要在物业企业和业委会(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的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才可以定价。虽说是市场调节价,但是也基本超不出政府指导价的范围。

    查看全文↓ 2018-08-21 00:07:14
  • 135****7021

    不可能的,物业费不是想涨就涨的,你让他们拿前期物业合同和物价局审批证件

    查看全文↓ 2018-08-21 00:06:45
  • 136****6843

    到这个时候就体现出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了吧。 他们这样做。虽然有些唐突,但是也主要是因为没有业主委员会导致的。 你们可以联合几个业主到物业管理协会投诉,具体的咨询当地社区领导。

    查看全文↓ 2018-08-21 00:06:34
  • 145****1497

    小区物管费涨价程序如下:
      物管费涨价需经业主大会通过才行。
      由业委会牵头,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全体业主来共同表决,需要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
      小区前期物业费是在政府指导下制定的,但业委会成立后,物业涨价属于市场经济行为,由市场来调节价格。
      《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 由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共7章70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在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删除第十条第二款。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应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四、将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将“业主临时公约”修改为“临时管理规约”,并对个别条文的文字作了修改。
      本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查看全文↓ 2018-08-21 00:06:25

相关问题

  • 不涨物业费,不是物业说了算的。凡事都有理由,凡事都有规则。当前**要做的工作是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很多事情是大家依法定程序有组织的决策的。喷青的激情不能救中国,网上的渲泄也不足以救小区。不经业主大会同意,涨价是无效的。涨价是要报批的。可以在网上查一下。有规定的。凡事要讲法律,做事要讲程序,政府要讲原则,社会要讲法则,物业要守规则,业主要讲的是责任,不要一天天总是说物业如何如何,物业有它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是,物业也不是什么都能做到的。问一下我们自己,你为社区做过些什么?社区的发展改善,我们大家都是有责任的。为了我们共同的家------曙光名座,我们要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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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物业费是否可以上调?物业费作为一项收费,肯定是可以弹性升降的,但是,上涨是由业主决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的物业都是直接张贴通知:从某年某月起物业费上涨多少。而业主大多数根本就不知为何涨,只是被通知了,这是物业单位强行涨价的手段。其实,业主才是真正有权决定物业费是否上调的人。根据《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有等级划分的,包括门岗人数、巡逻人数、服装、安全、清洁卫生、绿化面积、甚至连每天垃圾清扫几次都有严格要求,达到相应的标准才能进行对应层次的收费。所以要想变更物业费,必须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以及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双过半”表决同意后才可以上涨。2、上调物业费的合法流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必须确保有双过半以上的业主参与讨论。由于物业费上涨需经“双过半”的业主同意,所以一般可以由业委会牵头,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集体讨论,共同表决。得到同意后方可上调收费同时张贴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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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业主同意。合同关系,单方调整了不算。

    全部3个回答>
  • 1、物业费是否可以上调?物业费作为一项收费,肯定是可以弹性升降的,但是,上涨是由业主决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的物业都是直接张贴通知:从某年某月起物业费上涨多少。而业主大多数根本就不知为何涨,只是被通知了,这是物业单位强行涨价的手段。其实,业主才是真正有权决定物业费是否上调的人。根据《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有等级划分的,包括门岗人数、巡逻人数、服装、安全、清洁卫生、绿化面积、甚至连每天垃圾清扫几次都有严格要求,达到相应的标准才能进行对应层次的收费。所以要想变更物业费,必须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以及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双过半”表决同意后才可以上涨。2、上调物业费的合法流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必须确保有双过半以上的业主参与讨论。由于物业费上涨需经“双过半”的业主同意,所以一般可以由业委会牵头,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集体讨论,共同表决。得到同意后方可上调收费同时张贴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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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公司首先要准备好材料,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业委会决定是否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召开15日以前,要通知全体业主及居民委员会。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同意,物业费的涨价申请才能通过。物业作用:物业对小区的绿化,公共卫生进行定期维护保洁,不用担心小楼梯踩到香蕉皮,出门看见垃圾到处堆,物业能让小区卫生整洁及绿化造型优美,春花夏树秋枫冬雪。物业对小区的外来人员进行例行询查登记,对车场车辆进出进行指挥,让你不用担心看见小区都是外来人员在逛公园,车辆进出要前后左右看个几十遍。物业对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能让小区的路灯在夜晚的时候前路明亮如日,各个小区主管道畅通顺畅,有堵时也有专人清理。不用担心地上到处污水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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