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婚姻房产 >详情

咨询下2018新婚姻法房产过户怎么弄呢?请问有哪位网友知道,谢谢!

155****1810 | 2018-08-22 16:59:52

已有5个回答

  • 155****2643

    买房通是《先锋居周刊》推出的智能移动客户端。
    提供给android、iphone、ipad、symbian系统手机用户使用的智能移动客户端,为用户提供快捷方便找房买房贴心服务的掌上购房新体验。

    功能介绍:
    1、读新闻:第一时间获取房产重大新闻、每日房产要闻、**新房产政策等;
    2、搜楼盘:快速定位、个性搜索查找楼盘,直观呈现楼盘详细信息,方便查找楼盘周边配套;
    3、找顾问:通过即时聊天和在线提问等方式可以和我们的顾问联系,并且都能在**快的时间获得满意的答案;
    4、拼团购:全新的阶梯式、抱团式团购,让购房者得到更大购房实惠;
    5、售楼部:将传统售楼部现场搬移到互联网,不用亲自去现场,即可直观了解项目情况,可以面对面售楼小姐,获取一手官方信息;
    6、二手房:方便的出租、出售房源查找和房源发布,可以定位查找身边符合条件的房源;
    7、信息订阅:随时随地掌握关注楼盘的各种资讯、专家评论、网友点评。

    查看全文↓ 2018-08-22 17:00:48
  • 154****1417

    1、新婚姻法中提到老公可在过户前反悔指的办理变更登记前反悔,现在房产证上已经加了你的名字,视为对你的赠与一般不能反悔。
    2、如果离婚,房产你可以分一半。
    3、只有你们之间存在财产独立的协议(需经过公证),你老公才可以把他所有的部分处分给你,具体形式可以是买卖,也可以是赠与,费用由房管部门确定。
    4、婚后协议需要公证。

    查看全文↓ 2018-08-22 17:00:37
  • 131****5059

    夫妻离异是办理住房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无税费缴纳。
    需要离异双方一起到房管局办理,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双方持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各自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异协议。

    查看全文↓ 2018-08-22 17:00:29
  • 155****4502

     具体费用到房管局查询,参考如下
      《房产过户费用表》
      一、五年之内 买房名下无房产
      1、90m2一下, 契税=评估价1% 个税=评估价1% 营业税=评估价5.6% 评估费=评估价3%0 交易费=6元/m2 测绘费=1.36元/m2 登记费=90元
      2、90m2以上144m2一下 契税=评估价1.5% 个税=评估价1% 营业税=评估价5.6% 评估费=评估价3%0 交易费=6元/m2 测绘费=1.36元/m2 登记费=90元
      3、144m2以上 契税=评估价3% 个税=评估价1% 营业税=评估价5.6% 评估费=评估价3%0 交易费=6元/m2 测绘费=1.36元/m2 登记费=90元

    查看全文↓ 2018-08-22 17:00:20
  • 145****5640

    夫妻房产证更名具体操作:
    直接添加要想夫妻房产证更名,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
    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费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房产过户、更名、加名等手续的,免收税费和交易手续费,仅需80元登记费就可以了。
    新婚因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改名等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查看全文↓ 2018-08-22 17:00:11

相关问题

  • 1•房子算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才过户给儿子,那么算作对他的个人赠予。当然,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女方就可以分到房子的份额。

    全部5个回答>
  • 目前夫妻之间房产登记分为更正登记和转移登记。  具体为:夫妻婚姻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如果当时只是以一方姓名登记,现在要加上另外一方名字,可以通过更正登记办理。  如果是婚前一方取得的房产,婚后要求增加另一方名字,可以通过转移登记办理。原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现要登记到另一方名下的,同样可以通过转移登记方式办理。上述情况只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并带上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证件前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

  •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全部3个回答>
  • 一、恋爱期间合伙买房。二、婚前买房,婚后办产权证,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三、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特别是一方出资,另一方未出资的情况。四、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婚后再售如何认定财产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调整夫妻、家庭关系的法律。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

    全部3个回答>
  •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新婚姻法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