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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跳单是什么意思?如何界定?

152****6751 | 2018-08-23 07:59:08

已有3个回答

  • 141****4322

    出于个人利益考虑,做出违反中介行业规范的行为,一般常见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中介跳中介的单:即二家中介公司合作,一方中介避开另一方中介直接和房源提供者或承租方或购买方达成交易收取中介费的行为;这是违反中介行业规则的行为,造成很多纠纷多源于此,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2、个人跳中介的单:出租方、承租方、购买方、出售方跳过中介方直接达成交易,并不支付中介费用的属这种情况,这种行为侵害了中方的权益及利益,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中介方可以根据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3、中介内部工作人员跳公司的单:这属于公司内部问题,因员工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做出违法违规的行为,造成公司或老板损失的,由公司或老板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获取赔偿及惩罚。

    查看全文↓ 2018-08-23 07:59:55
  • 133****9131

    所谓“跳单”,又被称为“逃佣”、“跳佣”,他指的是二手房的交易双方通过并委托(书面委托、口头委托)中介公司的房产经纪人代为寻找适合自己的房屋或是买家,但是在通过中介方介绍之后却越过中介公司私下成交而逃避向房产中介机构缴纳应付之佣金。
    “跳单”问题,一直是困扰二手房市场的一大难题,也成为各个中介公司的一块心病。对于“跳单”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二手房市场发展不完善所导致的,需要全行业联合起来,对症下药,才能除此顽疾。目前,随着各个经纪中介公司经营理念的不断提高,大家意识到“跳单”的严重危害性,慢慢开始联手抵制“跳单”现象,并酝酿推出相关行业协议来规范市场。在目前市场规范还未完善的前提下,企业要懂得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同客户签订的服务委托书做到具体而规范,努力提高房产经纪人的综合素质。当然,顾客是企业的上帝,不是万不得已,中介企业**好不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像“跳单”之类的纠纷,这对企业的整体形象塑造是弊大于利。而化被动为主动,从不断完善的服务中,取得客户的认可,在服务中贯彻和客户交朋友的理念,提供**真诚的服务来阻止“跳单”事件的发生,才是**具市场竞争力的中介服务理念。

    查看全文↓ 2018-08-23 07:59:47
  • 153****7263

    跳单,实际上就是中介行业自己认为他们带你看了某套房、你**终却没有在他那儿成交这套房的行为。即使别的中介是后来介入的,他们也可以用自己的说辞告诉你这是跳单。人力成本,也就是带你看房的劳务费。按该中介在服务时间内的基本工资计算。发生跳单纠纷后,如果中介公司将你告上法庭,法院会根据《合同法》中关于居间合同的条文作出明确判决。从以往案件来看,尤其是几年前**高法颁布指导性案例以来,只要房子不是该中介的独家房源、交易过程中介未参与其中,中介若要追讨中介费,肯定都只能败诉。
    至于条文中提及的劳务费,法院通常认为极少,也没有人会专门为了人力成本打官司的。既然法律上不支持,因跳单所引发的索赔行为在法理上也就是不正当的了。因此有许多中介会采用人身威胁的方式来威胁买房者,如果未发生人身伤害,公安部门也会以经济纠纷不介入为由默许,或者建议走民事调解(通常这样就会被中介要求付中介费)。
    因此跳单对于买方来讲,要有颗大心脏、有较大的勇气面对将来漫长的中介纠缠。有人可能会问,既然法律不支持中介,那中介的权利该如何保护?实际上这个问题是伪命题。这种现象也是中介行业的痼疾。中介公司首先采用了一种不合法的规则来培训从业的人员,支持他们对跳单行为追讨,而自己在幕后坐享其成、在所有交易中给员工较低的提成。
    他们会告诉员工中介是卖信息的(事实是在社会上寻求中介服务的人往往是需要中介做交易中介、行政审批中介,信息一旦公开,便是廉价的。
    这才是买方在乎中介费的原因)、给员工洗脑,而不是想着如何提高服务的专业性,使行业的权利合法化、正当化,能真正纳入法律框架中。

    查看全文↓ 2018-08-23 07:59:35

相关问题

  • 是的 通过中介看房然后跳过人家 这就叫跳单 **好不可取 人家找一套房子不容易怎么说跳就跳了呢 这是不道德的 假如你是开饭店的好好伺候人家 吃完以后不给钱就跑了 你会怎么想 将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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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于个人利益考虑,做出违反中介行业规范的行为,一般常见的有如下几种情况:1、中介跳中介的单:即二家中介公司合作,一方中介避开另一方中介直接和房源提供者或承租方或购买方达成交易收取中介费的行为;这是违反中介行业规则的行为,造成很多纠纷多源于此,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2、个人跳中介的单:出租方、承租方、购买方、出售方跳过中介方直接达成交易,并不支付中介费用的属这种情况,这种行为侵害了中方的权益及利益,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中介方可以根据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3、中介内部工作人员跳公司的单:这属于公司内部问题,因员工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做出违法违规的行为,造成公司或老板损失的,由公司或老板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获取赔偿及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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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介公司如何防止买卖双方跳单,以及在发生跳单的情况下如何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一直是中介公司关心的问题。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四点:首先,出售方在委托中介公司出售房屋时,中介公司一定要其签署房屋出售的居间合同,并复印其身份证。主要目的是证明中介公司有权出售该房屋,若出售方与买受方跳单,中介公司可以起诉出售方要求支付佣金。其次,中介公司在带买受方看房时,一定要其签署《看房确认书》,而且不能让买受方得到出售方的联系方式,并复印其身份证。主要目的是证明中介公司带买受方查看了房屋,实施了居间行为,若买受方跳单,中介公司可以起诉买受方要求支付佣金。再次,中介公司在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时,要其签署三方的居间合同。主要目的是证明中介公司实施了居间行为,并促使买卖双方达成了一致。**后,不要轻易解除居间合同及退还定金。防止客户事后跳单,一旦解除了居间协议,买卖双方跳单私下成交,中介公司的佣金就很可能打水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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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买方委托购房与看房2、买方交定金并与中介签署(购房合同)3、查档4、转交定金给卖方(托管中介公司)以下二点红本在手不用此过程5、6、5、买方申请按揭,与买卖双方签署首期款托管协义6、银行出具二手楼按揭(抵押贷款)承诺书。7、买方将全部楼款存入银行监管并答订监管协议:买卖双立支会中介佣金8、办理深圳市买卖全同《现售》公证9、买卖双方到房产中心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10、出税单与交定金11、领新主房产证12、卖房收首期房款13、新业主办理房产过户与抵押14、按揭房款给卖房。(12-14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可省)15、去水电局过户。以上是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全过程。回答来自: 易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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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产权是否明晰二手房的产权问题尤为重要,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土地的性质也是二手房买卖需要关注的一点,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3、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办理房产交易的重中之重,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风险。因此,要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4、当前房屋是否出租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亲自查看一下当前房屋的使用情况,如果房屋存在租赁,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福利房屋是指一些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这些房屋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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