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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我要离婚,房子过户得问题。请问有哪位大神解答下,求指教!谢谢!

131****1231 | 2018-08-28 10:27:22

已有3个回答

  • 152****0016

    您好!
    您这种情况会比较麻烦,如果银行不同意变更主贷人,过户就更难。建议您先去跟银行协商。**好的办法是通过其他渠道筹钱将贷款一次性还清,这样去房产局更名就比较容易。

    查看全文↓ 2018-08-28 10:28:01
  • 148****1118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1、不算;2、不需要,只要工本费,但是两人必须亲自前往签字。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
    忠告:婚姻是大事,结离须谨慎

    查看全文↓ 2018-08-28 10:27:52
  • 152****9238

    关于离婚后房屋过户问题问答:
    房子是结婚后男方单位分的房改房,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男方户口不在该房产上,而女方和女儿的户口在房产上,后来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大概内容为 :1,子女已成年不需抚养,2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位于xxx地方的房产归女方所有,3 债权债务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由男方享有和偿还,4,房屋中的家具家电归女方所有。男方现在60岁,女方现在55岁,离婚时间为2008年2月,女方也没有什么法律知识,一直没有把房产过户,她没有这意识,离婚前男方名下还有10万元已超2年的债务未偿还,但在2008年6月时男方突然中风,病重,女方虽然和他离婚了,见男方出院没有地方住,她和女儿不忍心对他不理就和女儿接了他回家细心照料,从他不能说话不能自己吃饭,不能生活自理,照顾到他现在2年半,可以自己拿拐杖走动和自己洗澡吃饭了,说话也比以前清晰了,他却经常为了很鸡毛蒜皮的事情破骂女方和女儿,还拿拐杖打女方3次了.差些眼睛都给打瞎了,女方现在实在是无法和他住了

    查看全文↓ 2018-08-28 10:27:43

相关问题

  • 1.如果是10+年前的房子,不是5年内的,不需要缴纳营业税,所以过户比较好,由于你是非一套住房,赠与和过户的契税都在3%,但赠与还需要缴纳公证费用,以后买卖都差不多。2.如果房子已经到你名下,只需要去房产局或公证处作一份婚姻期间财产协议书,说明这个房产归个人所有,不作共有财产。3。一个人去世后,如果不作遗嘱,那就所有的第一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说如果继父的女儿和你妈妈的户口在同一个,并且上面关系是母女,那就是你和继父跟继父的女儿,(如果还有外公外婆也有)都有权利继承。所以如果只会是你的房子,那就析产到你母亲的名下,然后公证遗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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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费用是根据你们的过户价格(当地房交所而定)和房屋所在地(那怕房子隔了一条街的距离过户价格都不一样哦,这就是不动产的意义)、精确的房屋建筑面积来算的,现在不能给你说个准确的数字出来但是可以给你说大概有哪些你再根据这些税收到当地房交所去咨询下个人所得税、契税、转移登记费、合同印花税、营业税(未满五年)、入地出让金(集资房或还建房才会有),其他的就是一些比较小的税收了。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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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在赠与时明确表示对亲属一个人的赠与。评估价的6.5左右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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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房屋,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低收取200 元。(各地收费不同)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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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主把两证都给你的话,应该不会再一房多卖。不过我奉劝你拿两证到相关部门鉴定一下真伪,这样就更不怕他一房多卖了。你想谁买房会不要他的产权证原件。如果你实在担心也没有必要签定什么延期过户的合同,只要不付清房款就行了,让他先把房产证给你,等过户时,再付清剩余房款,让他再把土地证给你,你觉得这样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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