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你好,我老公婚前的房子,卖的时候不需要我签字吗?

133****3546 | 2018-08-30 10:07:05

已有4个回答

  • 137****6772

    如是2005年1月1日后办的证,不需要配偶签字,也不必征得配偶同意。你出售属于自己房子要配偶同意,那是为了规避风险。更确切的说:
    1、如果该房产确系男方也就是房主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且房主夫妻双方没有任何的夫妻财产约定,那么房主出售其名下的房产是不需要配偶的同意的,卖房委托书上只需要房主一个人签名即可,但是,公证处需要对配偶取一个笔录,确认上述事实情况。
    2、如果该房产虽然系男方也就是房主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主夫妻双方做过夫妻财产约定,并且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房主办理卖房委托书公证是需要配偶的同意,并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在卖房委托书上签名的。

    查看全文↓ 2018-08-30 10:09:05
  • 142****3902

    婚前房子理应属于婚前私人财产,如果没做婚前公证的话理应不用双方签字。这个时候如果再买房,就可以算成夫妻共有财产了,双方签字并公证。

    查看全文↓ 2018-08-30 10:08:46
  • 133****9461

    不需要,婚前财产可自由处分。
    婚前所得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用不着公正,房产证上写着日期,与结婚证的时间一比较就知道了。
    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的,**好是做个公正,因为现金属于种类物,发生纠纷很难说清是谁的。
    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进行其他投资所得的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将此现金进行股票投资所得的利润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主要看房产证取得的日期是否早于结婚证。有贷款的,对于共同还款的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贷款,就属于个人财产。

    查看全文↓ 2018-08-30 10:08:19
  • 145****7889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及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房屋所有人具有完全的处置权,售卖并不需要配偶的签字。
    相关法条: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查看全文↓ 2018-08-30 10:08:13

相关问题

  • 你好!你老公的房子作为遗产,依法应由其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你是第一继承人,不需要其他人签字,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全部3个回答>
  • 不需要,必须您自己签字。或者您授权。

    全部3个回答>
  • 不用,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才是夫妻共有的,过户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婚前的是不需要的百度地图

  • 有,但是少数服从多数!不可能因为你个人而去掉物业!

    全部3个回答>
  • 不需要,婚前房产属于个人房产,不需要对方签字的。婚前房产: 婚前买房,产权归登记方所有,为一个的婚前财产。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