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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去世了,他的房子过户给我需不需要他女儿签字

144****8176 | 2018-09-17 22:20:01

已有3个回答

  • 138****4487

    你好!你老公的房子作为遗产,依法应由其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你是第一继承人,不需要其他人签字,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查看全文↓ 2018-09-17 22:20:38
  • 153****2282

    无遗嘱需要同一顺序人签字的

    查看全文↓ 2018-09-17 22:20:28
  • 132****9190

    你好!你老公的房子作为遗产,依法应由其父母、配偶、子女继承。

    查看全文↓ 2018-09-17 22:20:19

相关问题

  • 不用,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才是夫妻共有的,过户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婚前的是不需要的百度地图

  • 如是2005年1月1日后办的证,不需要配偶签字,也不必征得配偶同意。你出售属于自己房子要配偶同意,那是为了规避风险。更确切的说:1、如果该房产确系男方也就是房主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且房主夫妻双方没有任何的夫妻财产约定,那么房主出售其名下的房产是不需要配偶的同意的,卖房委托书上只需要房主一个人签名即可,但是,公证处需要对配偶取一个笔录,确认上述事实情况。2、如果该房产虽然系男方也就是房主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主夫妻双方做过夫妻财产约定,并且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房主办理卖房委托书公证是需要配偶的同意,并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在卖房委托书上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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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是直系亲属,两种方式供你选择:第一种免税,第二种交税,如下: 一、若是子女以后不卖的话,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父母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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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现实中比较普遍的问题是,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赠与房产的一方翻悔主张撤销赠与,另一方主张继续履行赠与合同,请求法院判令赠与房产一方办理过户手续。对这一问题,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发生的权属变动均需经登记才产生效力,即使是夫妻之间的赠与也例外。

  • 可以选静尔音高密度隔音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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