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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小产权房怎么继承

155****7888 | 2020-09-23 1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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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6506

      小产权的房屋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销售许可证,所以没有办法正常办理相关的房产过户,在父母过世之后,小产权的房屋不具备有继承权利。所以子女可以继续居住,但无法办理房产过户,也没有办法将房产进行交易买卖。父母过世之后,遗产会按照第一顺序进行继承,继承者之间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的问题。
      小产权的房屋因为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往往是有乡镇机关或者是农村自建房并不能构成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所以将房屋出售给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可以默认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但如果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在没有经过相关组织的批准合同,不仅无效,而且无法保证购房者的实际利益。一旦遇到房屋拆迁或者是出现经济纠纷,小产权的房屋都面临得不到法律保障的局面。

    查看全文↓ 2020-09-23 13:36:02

相关问题

  •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父母的安置房 安置时父母的房是单独一份协议的 但他们的户口是在一起的 而且还是在同个户口薄上的 如果老人百年之后 子女继承是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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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要看父母生前有没有立下遗嘱,对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爷爷奶奶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父母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程序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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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第一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即你的外婆也有和你一样的继承权利,所以,这套房子也有你外婆的一份,你外婆去世后,你外婆的份额作为他的遗产,她的子女都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而你妈妈已经去世,那么你代位继承(即代替你妈妈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你外婆的遗产),你代位继承的是你外婆的所有遗产(不仅仅你外婆继承你妈妈的那部分房产)。所以,你的舅舅姨妈要求继承房子的要求合理合法,但是你也可以要求继承外婆的所有遗产。至于两次继承中的份额,非常复杂,建议找个律师帮计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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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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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面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属于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可以办理房产证,是可以合法继承的。按产权解释分析,小产权能不能是继承是分情况的: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民间的一种通俗叫法,在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上根本没有这个概念。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主要指两类:其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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