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房产继承 >详情

经济适用房能继承吗

134****2644 | 2023-02-05 22:42:29

已有1个回答

  • 137****7462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而且在继承之后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因为经济适用房适宜享受过特殊福利政策的住房,在房屋产权变更的时候受到一定的限制。遗留的经济适用房,作为父母的遗产处理时,应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在取得经济适用房的所有权后,也同样要遵照5年才能够入市的标准,在交易的时候也要支付10%补交综合地价款。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
    1、需要由申请人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到当地的街道办去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登记。
    2、先由街道办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批,并且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表,对于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在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3、经过公示无异议之后,由街道办签署审批建议并且盖章,转到该地区的规划建设局进行再审。
    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
    5、申请人领取已经复审过的申请表,通过摇号的形式要办理购房。

    查看全文↓ 2023-02-05 22:42:29

相关问题

  • 继承是不存在限购的,立遗嘱的话,以后过户给你是要交遗产税的。赠与,不用交地税但是要公证书和交契税。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先来看一个案例: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多年前去世,母亲**近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

    全部5个回答>
  •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

    全部5个回答>
  • 有了经济适用房还能继承商品房吗1、如果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就不可以再买商品房了,除非你把这套经济适用房给处理完了,才可以购买商品房。2、继承商品房需要退还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允许拥有除经适房以外的房产。如果想要将父母的商品房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必须退出经适房。此外经济适用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购的,中签经适房的家庭所有成员均有经适房的产权。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全部3个回答>
  •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经济使用住房可以赠与,但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赠与。   赠与过户需提供的资料为: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   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   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   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   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  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2、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其中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或同籍户口本(复印件并交验原件);除父母之外的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方可将所购房屋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之后,如果经适房申购人过世,家庭成员能够继承房子。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