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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被政府冻结了,请问能办理过户手续吗?

141****5848 | 2018-09-05 20:21:38

已有4个回答

  • 157****1198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政府违法,可提行政诉讼。如果证据确凿,民告官同样可胜诉的。
    追问
    怎样告,如果胜诉赔偿什么
    追答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好委托律师。如果胜诉,就可拿回被非法过户的房产,被告方有违法行为的,相关人员将负法律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9-05 20:22:38
  • 147****6361

    拆迁的房子不能过户。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2、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
    一、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必需取得建设用地所在政府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准文件,获取建设法律许可。
    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到当地政府的规划局或规划办公室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用地单位在办理好前两项批文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通过审查后认为该幅用地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将会核发国有土地批准文件。
    四、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
    五、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拆迁人必须在专业银行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账户,按照拆迁工作的需要,足额存入拆拆迁资金,专款专用。
    六、申领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在取得上述条件后,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建设局办理拆迁许可证,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七、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发证单位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拆迁人名称、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日期等。
    八、拆迁冻结
    拆迁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四)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3 评论 分享 举报 收起
    慧生利通投资管理
    百度知道合伙人官方认证企业 2017-04-18
    不能办理。

    将要拆迁的房产不可以办理过户,因为要防止恶意得到拆迁赔偿。

    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
    (1)双方在房屋交易合同签订三十日过后,持房地产有效证明和本身有效身份证明、转让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生气,并且申报成交价格。这个国家好算税。
    (2)房地产有关部门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生情书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核实还有现场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证明单。

    查看全文↓ 2018-09-05 20:22:33
  • 136****6819

    如果不可以过户那么也就不能赠予。
    你们可以写下赠予协议,把这个房子送给亲戚,贷款有亲戚支付,等到房子可以过户的时候再进行过户手续

    查看全文↓ 2018-09-05 20:22:21
  • 155****2538

    不能。

    一、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在法院解封之前是不能买卖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的。法律依据如下: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也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八条 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无合法产权证或被注销、吊销。

    权属有争议且在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中。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其他方式限定转移的。

    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与产权所载内容不符的。

    查看全文↓ 2018-09-05 20:22:14

相关问题

  • 房产证有没有被冻结?要当当地产吗?

  • 不能,解冻后才可过户。

    全部4个回答>
  • 你好。拆迁人将会按照该房产被冻结过户前的所有权状态和房产状况进行补偿。届时你与购买人之间的争议,需另行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全部3个回答>
  • 如果业主房产证抵押在银行,说明业主还欠银行的款项,因此,要过户可以有以下方式。一种是你和业主协商到银行,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若银行同意变更,则将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并由银行出具证明,注明变更事项、变更理由以及同意在该房屋已设抵押权情况下予以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向银行借出房产证。然后,买卖双方携带银行出具的证明、房产证、权属变更协议、户口本和身份证等材料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如果银行不同意变更,则只能就双方达成的产权变更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待付清银行贷款后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凭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还有一种方法,是找担保公司担保然后把余款付清,取出房产证。

    全部3个回答>
  •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第四百九十二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