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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实施细则。谁比较清楚的,越详细越好!介绍下!谢谢!

134****2551 | 2018-09-11 15:35:56

已有3个回答

  • 133****3357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房产税在本市市区、金山卫石化地区、县城、建制镇和高桥、桃浦、安亭工业区开征,在开征区域内的房产,均依照本细则缴纳房产税。
    第三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本市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个人共有的房产,由共有人推定代表缴纳。

    查看全文↓ 2018-09-11 15:37:20
  • 137****5531

    城市房地产税由房产座落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管辖。 厦门市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除从租计征另有规定外,一律改为每年征收一次,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6至9月。
    纳税义务人应在房地产评价公告后一个月内将房地座落、房屋建筑情况及间数、面积等,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如产权人住址变更,产权转移或竣工后十日内申报。 免税的房地产,也要办理申报。 小结:希望大家对什么是房产税有自己的解读。也希望大家能够细细品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房产税征收范围和自己是否需要交纳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8-09-11 15:37:08
  • 132****3836

    上海房产税税率0.6% 夺民财
      在新“国八条”之后,上海房产税也终于面世。
      1月27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从28日起将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
      莫慌!此次主力仍然在假摔? 套牢的股票很可能有救了! 3月股市很可能发生巨变? 拉锯战背后暗藏的资金动向! 通知称,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查看全文↓ 2018-09-11 15:36:51

相关问题

  •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至此,结束了征纳双方在实际征管中对土地价值是否应构成房产税计税依据的争论。笔者认为,纳税人在按这条规定具体操作时应注意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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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退。每个地方的退税条件都是不一样的。以上海为例:房产税退税条件:1.上海市居民在购房1年内出售唯一住房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2.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3.对于上海本地人,您的首套房是不征收房产税的。您购置的二套房,如果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也是不征收房税的,但若超过,则需要按标准交纳房产税;4.对于非沪籍人士,您的住房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但只要您在沪居住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已缴纳的根据规定房产税是可以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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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保有税是指在持有住房期间(保有)应交的税,这种税与持有期的长短有关。每年都要交。说简单一点,就是城镇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房地产税目前对住房免征,但传闻在将一线城市对第二套住房开征此税。这样对于持有多套房子的人,将会是一个比较重的负担,他们有可能会将多余的房子出售掉,有利于调控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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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人: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即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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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办理过户,具体程序如下: 1、先到法院协议离婚(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所以你们还不算完全拥有产权)、明确夫妻关系解除,男方愿意将房屋的权利放弃。2、到银行转按揭3、房地局更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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