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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住房,现在由于不在本地工作,想把房子卖掉,过户时需要把我的户口迁出么?

134****7247 | 2018-09-11 22:51:17

已有4个回答

  • 133****3739

    当然是可以不迁移的
    不过,一般下家都是要你迁走的
    毕竟,人家自己要落户的

    查看全文↓ 2018-09-11 22:52:12
  • 143****8420

    卖房一定要把户口迁出,但户口不需要迁出去才能过户,如果买家愿意让你再继续保留一段时间户口,等你的购置了新的房产之后再转移出去,但**终不管早晚户口还是要迁移的,所以建议再售房前就先将户口转移。

    查看全文↓ 2018-09-11 22:52:05
  • 132****2587

    看对方要求了。一般情况下,原户头上面的户口不迁完,新的户主就不能落户。后期再迁比较麻烦。一般买家为了避免后期扯皮问题要求户口全部迁出的。再说房子都卖给人家了,户口还在人家房本上挂着,没意思 也不合适。

    查看全文↓ 2018-09-11 22:51:57
  • 133****0688

    严格来讲,一套房子只能落一个家庭的户口,不允许一房多户。并且在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也有对卖方迁户口的明确约定,如果不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出,要承担违约责任。户口涉及教育、拆迁等多重问题,需严肃对待。
    一、户口不迁出,买方能不能落户?
    根据我国的政策规定,一套房子只能落一个家庭的户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出现一套房子下有两个甚至三个家庭的户口。究竟能不能落,一定要先问当地派出所。
    以海淀为例:
    海淀的现状,现在**多一套房子有三个户主,每个户主下面可以根据家庭情况,挂靠家庭成员户口。也就是说海淀的房产,**多可以允许三个家庭同时落户。
    又以西城为例:
    西城部分片区派出所明确表示:原户主不迁出,新户主不能迁入。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矛盾?
    1.首先,户口是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能强制迁出的。
    (1)迁移户口属于公安机关行政行为,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人民法院更不能在民事判决中判决卖方迁出户口
    (2)变更户口登记需依当事人申请方可办理,公安机关无法直接办理或强制办理,没有法定理由,不能迁出公民户口,买方也不能通过行政诉讼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
    2.在此条件下,原户籍科为买方权利,只能妥协为买方办理落户。
    从某种角度看,这是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的“短暂现象”,但是并不代表会一直存在下去,所以一个房屋下落多个户口,是有很大风险的。
    二、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
    说到风险,首先应明确一套房子下面落多个户口,与我国政策(包括各地地方政策)相悖。尽管当前没有明确的指导文件解决这个矛盾,但是就目前来看,有些风险还是显而易见的。
    对买方:
    1.拆迁风险——遗留户口也可能分一杯羹。
    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拆迁政策不同。如果拆迁补偿属于所有落户人,那么就等同于自己的房子要分给其他人一份。
    2.落户风险——可能不能落户。
    并不是所有的城区派出所都允许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部分城区如西城,原户主不迁出,买方不能迁入。
    3.再出售风险——遗留户口难出售
    在同等条件下,没有人愿意购买有户口遗留的房子,毕竟有很多看得见和看不见的隐患存在。
    4.其他隐形风险
    如果未来政策调整,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更加严苛,那么一房多户的就可能引来一些纠纷问题,后患无穷。
    对卖方:
    如果合同已有约定,在规定日期内不迁出户口,要赔偿违约金,甚至会导致退房。
    三、卖房后,不迁户口有什么后果?
    卖房后不迁户口,有两种情况:
    1.买方同意卖方不迁出。
    事先与买家协商是否可以不迁出户口(买方同意的概率极小)。哪怕买方同意卖方不迁户口,也需要和买方在《补充协议》里面写清楚,已经告知他户口不迁出且买受人已经同意,避免后期纠纷!
    2.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
    如果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户口,那么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就涉及违约了。
    合同中关于“户口迁出”的违约定责
    按照合同约定,卖方应在约定时间内,迁出户口,如果逾期,赔偿总价款的5%违约金,如果超出15日仍未迁出,每天都要赔偿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比如300万的房子,逾期卖方要赔偿15万的违约金,超过15天后,每天多加1500元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8-09-11 22: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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