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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过户,属于个人财产吗?有人知道不,谢谢!

154****1834 | 2018-09-15 17:49:44

已有3个回答

  • 153****4938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6.婚后加女方名字在房产证上那就是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8-09-15 17:50:18
  • 144****1849

    可以肯定的是,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有特殊约定只可某一方所得.根据我国婚姻法18条第1条此房应为你丈夫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如果你丈夫如果不卖房应该算是他的私人财产.但卖出房就应该算投资收益.地球人都知道这2年房价高涨!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章很详细 第11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此房应该算是你配偶个人财产投资...

    查看全文↓ 2018-09-15 17:50:09
  • 132****2334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房产证上是你们双方的名字,那么就属于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8-09-15 17:50:00

相关问题

  •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已经解除夫妻关系的,之后买房如没有前夫或前妻的名字,没有其他事前协议的属于个人财产。一:看购房合同签署时间,是否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以及登记人是否一位。在离婚后办的购房手续并且只有购房者的名字,属于个人财产。二:没有相关的房产共享协议,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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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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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上不能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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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房是你婚前以你个人名义购置的,因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涉及到婚后还贷的钱,只要你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确实你一人还款就不用分

  • 1、父母给**,夫妻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取决于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若只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2、《**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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