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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过户完成了,国土局会打电话通知我去拿新房产证吗?

135****9896 | 2018-09-15 18:20:57

已有4个回答

  • 151****1038

    你在解决好相干手续后一周后去就行一般来说房产局的人会告诉你取证的

    查看全文↓ 2018-09-15 18:23:26
  • 144****0395

    不会,政府职能部门都很高贵的

    查看全文↓ 2018-09-15 18:23:18
  • 147****0023

    一般是不会通知去领,一般是看受理单上的领证日期,日期到了就带着身份证、受理单去窗口领证。有一种情况会通知,就是在受理的时候漏了什么材料或者签名要补,那时候才会通知,让你补上,顺便领证。

    查看全文↓ 2018-09-15 18:22:38
  • 147****3759

    房管所会打电话的,然后第二天就可以去拿了。

    查看全文↓ 2018-09-15 18:22:18

相关问题

  • 规定是,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递交材料证件提交过户申请之后,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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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开发商向购房者寄发《入住通知书》或通知购房者到约定的地点领取该通知书。 (2)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持《入住通知书》到售楼处或物业管理处联系收房事宜。 (3)开发商工作人员带领购房者到所购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一一记录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 (4)若验收合格,购房者须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需按管理处的统一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购房者也应将不足事项明确纪录在交接单上,可视具体情况暂不办理收楼入住手续,再次收楼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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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贷款可以到银行抵押,不是国土局。您所说的应该是“抵押消费贷”,利率是上浮15%,贷款期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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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房交房时间一般是在房款交清后即可入住,交房时间是根据买卖双方协义约定来确定的。在没有约定办好按揭贷款交房,那么按揭贷款何时办好就与交房时间无关。开发商非因不可抗力或约定情形逾期交房就是违约。们找开发商协商可以持购房合同与其交涉,由开发商来证明交房时间。(PS:现房如果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在修复完毕后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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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房管局和国土局咨询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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