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以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也要进行过户登记?是怎么样规定的呢

143****6109 | 2018-09-28 10:41:42

已有3个回答

  • 136****6023

    是否享有股东权利关键是看该出资人是否在合理期间补办了变更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出资的,已交付给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应在合理期间内补办,补办后则完成了出资义务,可以自实际交付房屋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
      相关法律可参考: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8-09-28 10:43:42
  • 138****9237

    因为我国实行严格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交付使用和进行权利登记是房地产出资生效的两个必要条件。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以房产出资成立公司的,应当将房产由股东个人过户到新成立的公司名下。如果未办理过户手续,从该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系而言,可以认为该股东违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指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已交给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转让法定手续的,不应认定期出资效力。
    如果此种情况下该房屋并无其他权属争议,则应当尽快在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果该房屋被该股东进行了抵押而导致无法过户,则可以认为该股东出资不实,应当以其他财产补足出资。

    查看全文↓ 2018-09-28 10:43:17
  • 148****3739

    物权法定,房屋使用权不是物权,实际上是房屋租赁,也就是用房租出资,你见过租房还把房子过户给租客的吗?当然不能过户登记,你千万别傻到把房屋所有权去过户,那就亏大了,真成了租房子还把房子过户给租客了。

    查看全文↓ 2018-09-28 10:42:02

相关问题

  • 目前是自动续期,不管是20年还是30年。根据《物权法》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一百五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第一百五十一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登记规定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 按照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出售、交换、赠与的行为。某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实际上是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本,投资(转让)于其他的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身份因之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除外)转变为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并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分红和享受其他收益。因此,只有满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25%投资比例的要求,才能办理作价入股手续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过户到股份制企业)手续。实践中,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也都是把作价入股作为转让的一个特殊类型来办理的。

    全部4个回答>
  • 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二手房买卖的具体流程:1、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归买方支付;2、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3、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4、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5、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一般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其他银行会多出一些费用),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6、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7、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8、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记得多复印一些,再见到它时要等全部贷款还清之后啦),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在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约10个工作日左右;9、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全部3个回答>
  • 1、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均属于物权。2、实务中应注意,基于物权被侵害产生的确认物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系基于物权为支配权性质产生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