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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要避免哪几种定金纠纷?

146****8545 | 2018-10-08 22: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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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0427

    一、从合同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想要从签署合同上回避二手房买卖纠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买家需与业主一同到房管所对所售房子的产权进行查档;

    2.仔细核对买卖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3.买家若选择一次性付款,也不应提前交付所有款项,建议保留一部分的保证金待交楼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再支付;

    4.买家需亲自到房子所在小区管理处了解清楚房子装修、漏水、是否欠费等问题;

    5.对于房子里的家电家具,双方在交易时需列出详细的清单,方便以后交房核对。

    二、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1.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下家逾期支付房款时,上家可以要求继续付款之外,还可以要求下家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上家还要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了。下家要注意的是,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下家用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时由于贷款政策调整或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放贷的话,下家仍然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为,合同的约定只能认为通过银行贷款来支付房款的方式得到了上家允许,而不能认为下家可因此不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2.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上家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下家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下家承担违约责任。这时,下家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

    3.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上家或下家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下家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上家不办过户手续,这时,下家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上家另将房屋转卖他人,**好将房屋进行保全。

    4.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按定金的性质,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等,约定哪种定金,关键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定金应当签订定金合同,如果下家付了定金后,只是由中介公司或上家出具了一个“收条”,上面写了“定金”两个字,而且在支付定金的时候也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那这个定金的性质是无法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下家不想购买房屋,定金应当返还。

    5.因中介行为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如上家或下家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后,由于避开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合同追究其责任。又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不规范不尽责而造成的纠纷。

    6.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7.因房屋质量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由于上家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遭到下家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根据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如果上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上家已就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下家的,那上家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上家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上家对此是知晓的,上家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下家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8.因“黑白合同”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在因“黑白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9.因户口迁移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房屋交付后,下家才发现房内有上家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上家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查看全文↓ 2018-10-08 22:39:43
  • 146****4910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 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 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 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如何规避二手房买卖定金纠纷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定金的交付多数是由下家交给中介公司,再由中介公司转交上家。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这极容易引发二手房交易上下家之间的定金纠纷。
    为此,建议广大购房者在下定时遵循下面四个步骤:
    一、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二、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三、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四、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遵循上述四个步骤付定金,下家与上家之间的定金合同便能确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售房屋,下家便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交定金要注意什么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
    通过看房,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初步意向。这个时候,通常需要买方交付一部分定金,以作为双方将来签约的一个保证,防止卖方将房屋再卖给他人,同时也对买方形成约束。签约之后,定金可抵作房款。
    买方在签订定金协议时,一定要先将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尤其是房价款及付款方式约定明确,以防签订合同时出现扯皮现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有的是直接交给卖方,有的是由中介公司代收、然后再转变卖方,在此种情况下,买方要确认中介公司取得了卖方的授权,中介公司收取定金视为卖方收取,卖方即受“定金罚则”的约束。

    查看全文↓ 2018-10-08 22:39:34
  • 146****1942

    1、定金纠纷
    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合同法中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债务,没有权利要求售房者返还定金。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债务,需要向购房者返还双倍定金。
    2、一房二卖纠纷
    一房二卖也是房产交易中常见的纠纷,简单来说,一房二卖就是售房者将同样的房子卖给两个人。避免一房二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购房者要保证定金是交给售房者;其次,查看售房者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情况,**好将房屋所有权证书提存;第三,房子交易的款项不要一次性付清;**后,网签要及时。
    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
    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确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4、房屋质量纠纷
    房屋质量一般在房屋交付之后购房者才容易发现,比如一些裂缝、渗漏等问题。如果您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以下解决办法:第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第二,双方协商调解;第三,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第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5、中介费纠纷
    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6、房屋广告虚假纠纷
    售房者买房的时候很喜欢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环境、有假山、有公立**等,但是**后购房者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与形容的完全不符。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将广告中有的事物写进合同中,并且约定好虚假的话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7、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时候容易出现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也没有看房产证,很有可能出现合同解除的风险。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询问财产是否有共有关系。
    8、小产权房买卖纠纷
    很多小产权房因为价格比较低而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但是购房者要知道买卖这种产权性质的房屋是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的。如果发生纠纷,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后房子还要被退回。**购房者来说就是吃了很大的亏。
    9、房屋配套设施无法及时使用纠纷
    很多购房者买了房子但是住进去之后发现房子配套的暖气等无法使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些配套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因此,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对这些问题进行约定。
    10、房产买卖中户口迁出纠纷
    购房者买房之后却发现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购房者要求售房者尽快迁出,但是原房主却迟迟不解决。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一定要约定好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8-10-08 22:39:26
  • 138****6683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那么,怎么避免发生二手房纠纷呢?

    1.明确中介收定性质

    定金纠纷占二手房纠纷的比例较高,若买方把定金交给中介公司,一定要明确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性质是代收,还是转交,如果是代收,则中介公司收取定金时应当出具卖方的委托书,否则,买方要在居间合同中明确中介公司的转交责任,如约定几天内转交,为能按时转交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为了防止卖方收了定金之后提高房屋总价,买卖双方要在书面的定金协议中对购房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这样买方就会有保障。

    2、找寻一个有良好声誉的中介公司

    二手房买卖双方都需要选择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已取得执业资质的中介公司。在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之前,购房者还要详细询问中介公司都能确切地提供哪些服务项目,这些服务项目又是如何收费?如果未能如愿成交,如何退款等。

    3、查清楚房屋的产权及权利状况

    这是比较关键的一步。购房者要确定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性质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年限,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调查状况。购房者应注意查验卖方的房地产权证,确定产权人,是否存在共有人特别是未列名的共有人。

    4、签订一个详细明确的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对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房时间、户口迁出时间、维修资金是否包含在房价中、交房前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等作出明确的约定。此外,还应对双方的违约责任及救济手段作出明确规定,以防止因侵权行为出现而产生救济无门的窘境。

    5、买卖双方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期限越短越好,这是为了避免因为时间拖延而导致情况有变,从而延误了办理时间,也是为了预防因价格变动而导致毁约和纠纷。

    顺利进行二手房买卖,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为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而采用上述方式的必然结果。广大购房者要保持头脑清醒,切不可碍于面子或者粗心大意地应对二手房的买卖。毕竟每一分钱的付出都是为了能有所回报。因此,在签订合同约定条款时更是要斟酌仔细,有问题建议向有经验的法律人士咨询,确保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能顺利完成。

    6、买卖双方当面谈合同

    即使是通过品牌中介公司交易,也不能完全排除个别素质不高的业务员从中做手脚。因此,在达成交易意向后,买卖双方要对交易中应发生的税费有所了解,具体可到房产交易部门咨询。这样做,可以防止少数业务员或中介公司借各种名目乱收费,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不要擅自与业务员签定买卖协议,避免业务员将公司业务转化为个人业务,使得买卖双方无法享受中介公司的担保。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一定坐下来当面谈好房价,过户时间等条款,不能有中介公司越俎代庖,如此才可以杜绝被赚差价的情况发生。

    7、购房者要小心支付房款

    所谓小心支付房款,是指在支付大部分房款前,购房者必须要确认过户申请已被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并已取得其出具的收件收据。交易房屋无抵押贷款的,办理过户手续前所付房款应不超过房价的30%;交易房屋存在抵押贷款的,办理过户手续前应付不超过房价减去上家贷款余额的1/2。

    查看全文↓ 2018-10-08 22:39:06
  • 157****5657

    定金是买卖双方在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买方先向卖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钱款,支付定金可以显示买方的诚意,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交易成功的几率。可是,定金并不是随意支付的,如果双方约定不好或者是不履行合同都容易纠纷,那么二手房交易定金的纠纷都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1、 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引起纠纷

    买方支付了定金之后,有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而无法履行定金合同,因而产生违约行为,而卖方也有可能在接受定金之后,发现房屋价格上涨而不愿意再出售房屋而产生违约行为。这时,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那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那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没有按照合同交付定金引起纠纷

    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是立即就能生效的,因为合同生效时间是以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间为准的,而在这期间就很容易出现纠纷。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就算买方不支付定金,定金合同也不能够强制执行,并且买方可以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3、只履行了部分合同引起纠纷

    有的时候,买卖双方会出现部分不履行合同的情况,这时,其不履行的部分仍然在担保范围内,而定金的效力也依旧对其有约束力,所以同样适用于定金罚则。也就是说,当买卖双方中的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执行定金罚则。

    查看全文↓ 2018-10-08 22: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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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签合同前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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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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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二手房的朋友们经常会因为手续复杂而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所以买房之前我们一定要做足功课,那么,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避免这些纠纷呢?常见的二手房交易纠纷(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二)房价变化快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房价上涨时,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三)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四)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纠纷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所以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五)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纠纷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仅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难发现还有共有人,交易之后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起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对此,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总之,二手房买卖纠纷不可轻视,我们要提前做好准备避免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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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评估流程(一)房地产评估的流程,如下:1、三级市场交易成功,并且买方需向银行按揭贷款。2、评估业务员在得知物业地址后约客户到现场实地勘察(查看物业装修情况,了解周边物业,以及给物业拍照)。3、估价师根据物业位置,楼层,以及物业勘察情况,通过市场比较法来确定物业实际价格。4、在评估报告上由估价师签名并盖章,同时盖上公司的公章。(二)房地产评估业务来源,如下:1、银行;2、三级市场的地铺;3、法院;4、政府的旧城改造,道路,桥梁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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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确定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房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二)签约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三)查证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后,为保证资金安全,**好能采用资金监管。(四)保留交易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五)先验房,再收房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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