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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的期房婚后才能领房产证算作婚前个人财产吗

143****6763 | 2018-10-10 15:45:57

已有4个回答

  • 154****2281

    只登记你一个人所有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如果离婚需要进行补偿。房屋和债务归你。如果另有协议的,以协议为准。
    如果登记为2人共有,一人一半。

    查看全文↓ 2018-10-10 15:46:55
  • 152****7344

    新婚姻法规定:第十八条【夫妻个人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按你的情况,婚后拿的房产证,也没有关系,因为有发票可以证明你的付房款日期,所以仍属于婚前财产,无需公证,如果不确定可以咨询当地律师热线。

    查看全文↓ 2018-10-10 15:46:50
  • 132****0393

    你好,如果房子登记在你个人名下,你个人出资购买,是你个人的房产,与配偶无关。和房产证下发时间无关。

    查看全文↓ 2018-10-10 15:46:17
  • 155****3833

    是算婚前财产。要是详细算起来的话一手期房是可以按购房合同或者契税发票日期来算也是认同的。所以做不做婚前财产公证都没区别!

    查看全文↓ 2018-10-10 15:46:12

相关问题

  •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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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不清楚。你可以去咨询律师。不过么``````我说,你的婚姻还没开始多久你就想着这个,可见你的爱“多深”,所以噢。你很可能离婚的啦。不和自己爱的人结婚,过一辈子的事情诶,我看你迟早受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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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7E!%7E!%7E!%7E除非你们去做财产公证!%7E%7E!%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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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做个婚前财产公证。要不然除非有证据支持否则很难认定。

    全部3个回答>
  • 你好,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可以分割婚后共同还款部分的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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