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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离婚房产是怎么分割的?

155****4780 | 2018-10-17 16:53:46

已有3个回答

  • 133****7162

    你好,美国离婚房产分割:能够分割的财产包括:*婚姻之前,任何一方拥有的任何财产;*由丈夫或妻子继承的任何财产(无论婚前或婚后);*丈夫或妻子收到的第三方的礼物(比如说你妈妈给你的钻戒);*任何一方在人身伤害、车祸等情况下得到的赔偿。夫妻共有财产制还是一个公平分配制的州是非常重要的。美国有9个州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亚利桑那,加利福尼亚,爱达荷,路易斯安那,内华达,新墨西哥,得克萨斯,华盛顿和威斯康星州。
    夫妻共有财产制是以50%-50%为分割准则。

    查看全文↓ 2018-10-17 16:54:40
  • 153****4471

    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离婚财产分配中,有两个重要问题:(1)哪些财产属于法院有权分配的范畴?(2)如何分配这些财产?
    针对第一个问题,哪些财产属于法院有权分配的范畴,50个州给出了三个不同的回答:(1)两人的所有财产,不论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2)婚姻共同财产(maritalproperty);(3)婚姻共同财产,加上一些被重新分类成为了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
    针对第二个问题,如何分配这些财产,50个州也给出了三个不同的回答:(1)平均分配(equaldivision),也就是一人一半;(2)公平分配(equitabledivision),考虑婚姻情况、收入水平等因素;(3)公平分配,但假定公平的意思是平均(equitablebut presumptive equal)。
    根据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我们可以得到以下这张表格:
    一共有九种分配情况,但现在没有任何州实行平均分配所有财产,或平均分配共同财产+重新分类的个人财产,所以实际上美国50个州共有七种对于财产的不同分配方式。
    本文主要介绍第I种到第III种,因为这三种覆盖了美国绝大多数州的情况。
    I.平均分配婚姻共同财产(Equaldivision of marital property)
    这种分配方式又被称为是“根据产权归属确定分配”(Title-based distribution)。根据这种分配方式,在分别财产制的州中,个人名下财产属于个人,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在共同财产制的州,所有婚姻共同财产都一人一半。
    加州就属于实行这种分配方式的州。我们来设想一下,现在Jane是好莱坞的著名演员,婚后拍片无数,每年收入上万千美金,而John则是自由的艺术家,才华横溢但可惜无人赏识,所以年收入为零。在前文中我们说过了,在共同财产制的州中,所有婚后由劳动获得的收入都属于婚姻共同收入,所以,Jane每年几千万的收入都属于婚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被平均分配给John。Jane觉得这想想就有点心疼,那该怎么办呢?很简单,婚前协议。我们就经常会在新闻中看到哪个哪个好莱坞明星又签了怎么样的婚前协议,不然就是哪个哪个好莱坞明星又支付了巨额分手费。
    II.公平分配婚姻共同财产(Equitabledivision of marital property)
    这种分配方式是美国**常见的财产分配方式,包括纽约、德州等州都采用这种方式。我们前文说过,纽约属于分别财产制州,而德州属于共同财产制州,基本财产制的区别会对这种分配方式产生什么影响呢?
    在分别财产制州中,婚姻存续期间,配偶对于自己名下的财产有控制权和管理权,但在离婚的时候,该被认为是婚姻共同财产的,法院还是会认定是婚姻共同财产。比如Jane婚内的工资收入在她自己名下的工资卡中,但在离婚时,因为它由婚内劳动产生,还是会被认定为是婚姻共同财产。
    所以分别财产制州,在这种分配制度下,又被称为“延迟的共同财产制州”。因为说到**后,不管是分别财产制还是共同财产制,会被认定是婚姻共同财产的都会被公平地分配。
    可是分别财产制到底是“延迟”了的,这种延迟就给了一些配偶在感觉快要离婚了的时候把自己名下的财产都处理掉的机会。
    III.公平分配所有财产(Pureequitable distribution)
    这种分配方式是给了法院**多自由裁量权的方式,因为法官不仅可以考虑婚姻共同财产,还可以考虑配偶的个人财产。麻省就属于采用这种分配方式的州。
    IV.什么是公平分配,但假定平均(Equitable,but presumptive equal)
    美国有13个州采用这种方式,其实它也只是公平分配的一个小变种而已。法院的目标是公平分配,但在确定“什么是公平分配”这个问题的时候,假定平均分配是公平的。
    这种假定的理论基础是,婚姻家庭中的分工是两人共同决定的,没有谁比谁付出的更多,所以两人得到同样的财产才比较公平。比如说,在John和Jane的婚姻中,John是一家500强企业的CEO,给家庭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给了孩子们得到优秀教育的机会;而Jane是一位家庭主妇,她没有外出工作,但如果没有她对家庭的付出,John不会有机会可以安心地发展自己的事业。这13个州认为,在他们两人的婚姻中,John没有付出更多,两人共同决定了家庭分工,惩罚选择了以另一种方式付出的Jane有失公平。
    所以在这种假定下面,想要分到超过50%财产的那个配偶必须提交证据来证明他/她理应得到更多。还是用John和Jane的婚姻来举例,如果他们结婚之后,Jane不仅要外出工作,还要做家务带孩子,而John不工作也不做家务,每天就打游戏加出去喝酒玩乐。在存在Jane这种“超级配偶”(Superspouse)的情况下,法官可能会认定,公平分配不等于平均分配。
    V.被重新分类成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是什么情况
    有一州规定,一些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了一段时间以后,会逐渐变成婚姻共同财产。比如婚姻存续五年之后,20%个人房产变成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8-10-17 16:54:32
  • 135****5205

    美国夫妻没有共同财产一说,谁的永远是谁的。除非一方给对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高额帮助费和小孩抚养费。美国是案例法国家,只要你找出案例或能说出理由,要多少都有可能性。

    查看全文↓ 2018-10-17 16:54:11

相关问题

  •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若是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归所有权人所有。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婚姻法中关于增值的计算列举了现今多数法院计算的方式,在明确**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和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举个例子,共同还贷20万,**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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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产增值部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二、婚内房屋赠与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三、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四、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五、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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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孩子无权分配,没有份。离婚后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可以请求补偿或者协议多分。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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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如果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⑴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⑵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⑷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⑸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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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归谁军人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同普通的经济适用房分割并无多大的区别。军人经济适用房是军队在住房制度改革时对军人的优待措施之一。因此,在军人离婚时,很多人会认为军人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应归军人一方所有。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因此,确定军人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需要解决的就是离婚房产归谁的问题。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婚前购买,属于军人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的,在双方没有协议的情况下,离婚经济适用房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军人一方;如果军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在分割的时候按照夫妻冲突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即参照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原则对经济适用房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夫妻房产分割,首先按照双方的协议分割。双方没有协议的,则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二、经济适用房分割后如何补偿(一)首先,确定军人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首先需要考虑军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规定。如普通公众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在分割时需要考虑满不满5年的要求,满5年与不满5年是有很大区别的。实际中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其次,军人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军人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文件难以得到的情况下,**好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取得军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文件,然后根据文件的规定确定补偿标准。现实生活中,房产无论对于离婚中的哪一方来说都意义重大,它关乎到离婚之后一个人基本的住房条件。实践中,在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分割和补偿的过程中,很多相关文件靠自己的能力都很难调取,因此,如果你有需要的话,可以委托我们律师365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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