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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144****7906 | 2018-10-24 23:12:15

已有3个回答

  • 145****4755

    2018年离婚有财产纠纷的,还是要根据以前的婚姻法进行分割。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除婚姻法另有规定以外的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新修改的婚姻法同时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等,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修改后的婚姻法还对夫妻约定财产作出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此外,修改后的婚姻法还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8-10-24 23:12:48
  • 145****8148

    这个不能简单的认定为赠予,要看当事人的意思,如果写上女方的名字,当视为你把属于你房产的一半赠予给了女方。

    查看全文↓ 2018-10-24 23:12:40
  • 133****2776

    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书,并且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手续,该离婚协议书发生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已经有明确的约定,房屋一人一套,原则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虽然该房屋以前属于职工房,但是在婚后双方已经出资购买,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权利处分。

    查看全文↓ 2018-10-24 23:12:29

相关问题

  •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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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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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到底有哪情况?又分别作何处理?你都知道吗? 近10年来,离婚率越来越高,现在的小年轻们对于婚姻也看得比较平淡,日子过不下去的也不会再互相为难对方。但很多人离婚时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该如何分配,特别是房产的分割,往往会让夫妻的战火一触即发,让人头疼不已。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房屋产权的分割不是一件容易理清楚的问题,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出资多少,是否一起贷款……这些关键因素都直接影响房子的产权分割比例。 今天就来给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首先,问一个关键问题:共同财产是各分一半吗? 答案是不一定。如果是夫妻共同买房,在签订合同时,就会对房产的比例进行约定,比较常见的有5:5,也有3:7。在离婚时需要对房产的增值部分进行分割,通常也要考虑夫妻双方对房产的贡献、一方是否有过错等因素酌情确定分割比例。 那如果没有进行约定,房产又该如何分配呢?下面我们就来根据买房时间、出资人、产权证名字的不同情况,给大家分析分析。 情况1:【婚前买房】全款 如果登记在A一个人名下,那么房产就属于A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登记在A和B两人名下,房屋产权证加上B的名字视为对房产份额的赠予,离婚时,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情况2:【婚前买房】婚内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比如A的父母或者他本人出**,A和B一起还贷款。如果房产登记在A和B两个人的名下,房屋产权就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如果房屋产权只登记在A名下,离婚时,房屋产权归A,未还清的贷款由A继续还贷,婚内共同还贷部分,由A给予B补偿,房屋增值部分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3:【婚后买房】A出资 这种情况无论是登记在A还是B名下,都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4:【婚后买房 】A父母出资 如果登记在A一个人名下,视为房屋产权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予,属于A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登记在AB两个人名下,就是视为父母双方对AB的赠予,是属于AB的共同财产。 情况5:【婚后买房】AB父母双方出资 无论是登记在A还是B名下,房产由AB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 是不是说了这么多,估计你还是头晕晕的,我直接列一张表给大家,简单明了,详见下图!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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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巧一: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结果就是:多缴了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毫无意义。相反,即便已经掌握的财产,也要少提,开庭时再主张,再补缴诉讼费。技巧二: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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