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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提取有哪些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细节是什么?

138****9966 | 2018-11-01 08:44:10

已有3个回答

  • 153****6706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是指我行受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目前上海分行只受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即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正常缴纳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3.经我行查询后确定无不良信用记录;4.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5.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购买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30%。(注: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金额:(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购买一手房的,**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的,**长不超过15年,同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后5年。希望上述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查看全文↓ 2018-11-01 08:44:34
  • 144****0748

    贷款前办理公积金提取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查看全文↓ 2018-11-01 08:44:29
  • 134****4190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1-01 08:44:21

相关问题

  • 大多数的购房者买房一般首选的还是公积金贷款,那大家是否知道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以及申请条件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下应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信大家看了之后对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一些大致流程都会有所了解。实行对象住房公积金实行对象是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和私营企业在职职工。专项用于职工个人购、建、大修住房等。对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款时,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申请公积金抵押贷款 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指定承办银行受理。申请条件 已参加缴交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交的职工 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每户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贷款 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解困房、 经济适用住房、已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普通住宅和二级市场住房。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A)有购买一套自住房所需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款(买一手房) (B)拟购房产位于福州市内,首期款项(不低于评估价的40%)已存入指定银行帐户(买二手房)7.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货款额度、期限、利率每户**高可贷款额度为12万元,贷款额度随着住房公积金存量的增长而调整。贷款期限**长为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能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为4.14%,5年以上的为4.59%,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的方式。偿还方式 公积金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方式,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规定,每月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也可委托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转交贷款承办银行。待还清贷款本息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办理程序A.买一手房借款人到福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承办银行放贷-购房者还款-清户B.买二手房申请人与卖房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向中介公司申请 —中介公司收齐资料并配合申请人到银行办手续 —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 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并向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 —评估机构对物业评估的确认 —借款人办理贷款,抵押合同签字和房产保险 —中介公司负责办理房产过户及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银行收押 —承办银行放贷 —购房者还款 —清户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申请时申请表须经所在工作单位证明盖章并提交:( 1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 2 )合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及复印件(3)拟购住房售价30%以上自筹资金的证明(已预付给售房单位的部分提供付款收据原件)(4)售房单位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等。(5)职工申请时,须以自有、共有或第三房产进行抵押,或用有价证券质押。注: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若申请人买的是二手房,还需提供:( 1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 2 )提供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评估的《评估报告》公积金的转移与支取一.当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二.购买,建造,翻造,大修自住住房的三.当职工离退休或户口迁出本市、出境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本人,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四.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可由其继承人或受赠人根据 《继承法》的有关 规定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在符合有关条件下经单位批准可支取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支取住房公积金步骤到开户行支取审批表和支款凭证 —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到银行支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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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你每个月都有交纳公积金,带齐证件资料去公积金中心申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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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缴存满12个月而且现在也正在正常缴存流程:先审查买房资质然后交定金,然后出网签,初审打**,面签,过户,取房本,作抵押,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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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威海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 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 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截止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4. 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被“冻结”。5. 申请人必须是购建自住住房,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不含经济适用房)。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提供建设、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建设部门的批准文件。6. 申请人须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7. 购买自住现房、期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

  •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等待通知: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3、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扩展资料: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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