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补充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啊?

132****0614 | 2018-11-05 21:48:51

已有3个回答

  • 153****3673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职工购买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按商业银行政策处理)
    3.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90万元(如申请人的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或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足六个月只能做为共同申请人 ,则贷款**高额度为50万元)。
    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以中心审批为准)。

    查看全文↓ 2018-11-05 21:49:35
  • 135****9213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

    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如下: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
    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查看全文↓ 2018-11-05 21:49:30
  • 142****1607

    您好,贷款的确切利息需要根据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才能准确计算出来。如果你说的是利率的话,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00%。
    您还需要参考下您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

    查看全文↓ 2018-11-05 21:49:24

相关问题

  •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即是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低限制,上不封顶。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这就是说,单位为个人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比例超过12%的部分,将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上海市目前的普通公积金缴存额为职工与企业各交工资总额的7%,如果有补充公积金,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两项相加,单向缴存的**高额度为15%。如果12%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税,那么超过的3%部分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上海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规定,履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应当提供担保。对第一次购买自住房的,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全部3个回答>
  • 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大于各8%不小于各1%的范围内,由单位自行确定,其缴存额没有上下限限制。 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承担。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代扣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发放月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存入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且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具体缴存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全部3个回答>
  • 你不管它补充不补充,在做个税申报时统一录制在系统的养老保险那个项目中,只要这个项目未超过12%,就允许扣除,个税申报系统不识别补充非补充,只按12%的比例卡上限。你不要录错位置就行了。税务专管员不一定能正确理解税法。

    全部3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既涉及企业所得税也关系到个人所得税。超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全部3个回答>